第540章 实名诬陷(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张俊不仅要严惩许明春,还要惩治那个恶意举报之人!

    既然有人实名举报,那举报人是谁,一目了然。

    相对于匿名举报,实名举报被视为更可信,因为举报人敢于承担责任。

    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张俊刚才一直忍容,就是在等对方露出马脚来。

    此刻他占据主动权,当然要追责到底,当即朗声说道:“周书记,你比我更懂法!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许明春吓了个半死,骇然大惊,支支吾吾的道:“周书记,我、我不能坐牢啊!我——”

    周绍先狠狠一巴掌扇过来,打在许明春脸上。

    啪!

    耳光响亮!

    许明春捧着半边脸,人都被打懵了。

    周绍先怒其不争,恨其所为,沉着脸暴喝一声:“你还有脸说?你不想坐牢?你这种人,怎么混进我们省纪监委队伍的?你不仅败坏了你的名声,也拖累了我们省纪委的名誉!你还有什么脸在这里说你不想坐牢?让你坐牢,都是便宜了你!依我的脾气,我要将你五马分尸、炮烙腰轩!”

    许明春吓得脸色惨白,牙关打颤。

    张俊轻咳一声,说道:“周书记,此人极为可恨,但他只是被利用的,我相信这件事情,背后另外还有指使之人!包括那个举报人,他们都是一伙的!”

    正常来说,举报人与被举报者不能当面对质,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调查,举报人举报不实的,如果并不是通过捏造事实、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举报,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是违法举报,则要承担治安处罚或者刑事责任。

    现在许明春自露马脚,曝露出他诬陷张俊的事实,证据俱在,这么多人亲眼所见,容不得他抵赖。

    张俊抓住这一点,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

    许明春无可辩驳,愤恨的盯着张俊。

    周绍先痛恨的喝斥道:“你还不说,到底是谁指使你这么做的?”

    许明春知道自己无路可逃。

    他是纪委工作人员,他比其他人更明白纪监委审人的手段。

    除非他敢于咬舌自尽,否则他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逃脱纪监委的审讯。

    人都是趋吉避凶的,此时此刻,许明春清楚坦白从宽的道理,于是羞愧的道:“周书记,我也是脑子一时糊涂,受人唆使,铸下大错。我愿意配合纪委的调查取证,请周书记给我一个机会。”

    周绍先厉声喝问道:“说,是谁让你栽赃陷害张俊同志?”

    许明春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次,这才无奈的说出一个人名来:“任广林。”

    张俊不由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