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1/2)
甄臻说是买给孩子吃的,像核桃酥、馓子、炸果子、瓜子、炒栗子之类的,除了大丫哪个孩子能吃这些?说到底娘还是买给他们三个大儿子吃的。
三个儿子都这样想,每天回来吃着零嘴等饭吃,日子过得相当惬意。
焦蕙兰拿起锅铲炒了个猪肉炖粉条,又在甄臻的指挥下做了个煎小羊排,没办法,儿子们天天下地干活,不吃点好的哪来的体力?再说家里也不是没这个条件。
想要驴跑的快,不给驴吃草怎么行?
甄臻又给大丫做了个蚝油炖蛋,夏天鱼虾多,她捏了点小虾尾放在鸡蛋里一起炖。睡前再叫大丫喝杯奶,明早又有煮鸡蛋等着,一天天吃下来,孩子可不是越养越好?
别看大丫年纪不大,个头已经比同龄人高很多,身体也壮实,很少头疼脑热。
不过大丫前三年到底亏欠了,像二丫一出生就被甄臻养着,喝着奶吃着鸡蛋,两餐之间总有果泥当点心,身体明显比大丫好,出生到现在就没生过病。
三娃就更别说了,壮的跟小牛似的,奶胖奶胖的。
“娘,你这皮蛋瘦肉粥炖的可真香。”孟大国一脸满足地呼噜了一口。
甄臻端起碗笑:
“没什么特别的,娘平日不干活,就瞎琢磨给你们做点好吃的,想把你们养的白白胖胖。”
孟二勇幸福地点头,村里人都说她娘是个败家的恶妇,可只有家里人知道娘为他们付出了多少。
每天好吃好喝喂着他们,钱都花在他们几人身上,忙完儿子忙孙子,倒是自己,一年到头都不买一件新衣服。
晚饭后,孟大国张罗着去养猪场了,他在热水瓶里灌了绿豆汤带上,怕大丫二丫被蚊子咬,临走前还把蚊香点上。
“我出去干活了,你抽空去县城买点布和棉花,给娘做身好点的大棉袄,再给娘做双棉鞋。”
焦蕙兰抱着二丫站起来,“忙完这阵子我就去办,你怎么想起这事了?”
孟大国叹息:
“我今天看到娘和翠花婶子、苟子娘他们一起织毛衣,其他人都穿着花衬衫,就娘穿着素色的,实在太朴素了。她们平时肯定会在一起比穿着,咱们不能让娘被人比下去,一定要时髦!”
焦蕙兰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村里的大娘们面上不说,却最爱攀比孩子对自己孝顺的。
张翠花就一直炫耀闺女给她做了一件新衣服。
她有的,娘都要有。
焦蕙兰已经想好要给婆婆做什么样式的了,她一定要叫婆婆把其他大娘的风头都盖过去。
隔日,冯裁缝把三个儿子的衣服送来了,这的确良衬衫在农村人看来可是很难得的,是当之无愧的时尚单品。
孟大国一穿上就高兴地直摸胸口。
“哎呦,娘,这的确良穿上就是
不一样,凉快的很!”
干活的人衣服经常坏,焦蕙兰隔三差五就得给孟大国补衣服,农村人虽然不讲究,可那衣服补多了是很难看的,甄臻可不想看着孟大国坏屁股和裤/裆的衣服出去。
孟二勇摸着滑溜溜的面料心里舒坦,还瞪了陶爱红一眼。
“看吧!还是亲娘好,什么都想着儿子,不像某些人只顾自己。”
陶爱红撇撇嘴,心说就你那荡秋千的水平,还想要什么的确良衬衫,洗洗睡吧你!
焦蕙兰看着孟大国穿上白衬衫的模样,心里也默默高兴,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男人穿了新衬衫挺括了不少,人看着也有精神气了,走出去真是很有面子的。
她直勾勾盯着孟大国,好像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孟大国叫她盯得很不自在。
“怎么了,我穿白衬衫不好看?”
焦蕙兰神色不自然地替他理着衣领,低声说:
“好看的,娘可真会打扮,你穿上这衣服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孟大国这才意识到她刚才在想什么,一时也有些不自然,自打娘变好后,他和焦蕙兰的关系也变了不少,越来越像关系亲密的同志了。
对于甄臻而言,这件衬衫主要是为了小儿子做的,至于其他两人都是附带。
倒不是她偏心,三儿子去大城市读书,总要有点行头的。
她帮三儿子理好衣领,镜子中的孟华比她足足高大半个头,斯文俊秀,挺拔英俊,像一颗迎风而立的小白杨。
论模样,这儿子无可挑剔,也是三个儿子中长相最像她的。
甄臻忽然理解原主对孟华的偏爱了,三个儿子同是原主肚子里出来的,大国和二勇都有几分像爹,只孟华跟原主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这感觉非常奇妙,更别提孟华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嘴甜会逗人开心。
人总会偏爱能给自己提供情绪价值的人。
甄臻低声说:“我给你做了两件一样的,要是能被录取,你去学校里就能换着穿了。”
孟华点点头,现在的娘不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宠着他,如今娘对他的爱有了尺度,也有了标杆。
看到娘把对他的爱分到了大哥和二哥身上,孟华无法否认内心的失落,却又隐隐觉得娘现在给他的爱比从前更有分量。
“知道了,娘。”
甄臻拍拍他的肩膀,“可怜天下父母心,三个儿子里你是最有文化的,也最聪明的,娘一直对你报以众望,这次如果能被选去上大学,娘希望你能好好读书,把被耽误的功课捡回来,用知识去充实自己。”
孟华点头,“娘,我会的。”
“不指望你功成名就回报我,也不指望你扬名立万振兴家族,只希望你走正道,认真对待自己的人生。”
孟华再次点头,只是这一次郑重许多。
孟华脱下衬衫放在床尾,用枕巾罩在上面就出去了。
他拿着一把手电筒想去
捉黄鳝,这手电是他爹有一年回来探亲时带的,前些年家里不舍得买电池,一直没怎么用,夏季捉黄鳝少不了手电筒,他就把这手电筒给拿出来了。
明月当头,草丛中不时传来青蛙的跳动声,田垄间的黄鳝简直捉不完,孟华捉了一小桶,提着往其他地方走。
走了几步,背着月光看到一个瘦弱的人影,孟华提防道:“谁?”
“是我,你是孟华哥?”声音听起来似乎有点紧张。
孟华冷哼:“我叫孟华,你怎么见了谁都喊哥?”
殷雪楚楚可怜地吸吸鼻子,“你比我大,我喊你哥不是很正常的吗?”
孟华没搭理她,他见到殷雪第一眼就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也是奇怪,他天生对这种事敏感。
殷雪设计陷害程素,他将计就计不是什么好人,但这不代表他看得上殷雪。
孟华卷起裤腿滑下河,昨晚刚下过雨,黄鳝都出来打洞了,拿叉子一叉,就捉了一条黄鳝。
殷雪崇拜道:“孟华哥,你好厉害,我没见过比你还会捉黄鳝的。”
孟华语气不善:“那你的见识还真不怎么样。”
殷雪一噎,有些委屈上了,她不明白这个孟华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对程素客客气气,对她却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孟华哥,我一个人回去有点害怕,能不能帮你的手电筒借给我?”
孟华觉得她烦,没好气地拒绝:
“不能!”
“可……可是天这么黑,没有手电筒我会摔倒的。”
“摔倒?”孟华奇怪地看向她,“摔倒也是疼在你身上,关我什么事?”
殷雪:???
孟华捉的黄鳝养在盆里了,甄臻在水里倒了一点盐让黄鳝更好吐泥,大丫拎着篮子去鸡窝了,回来就告诉甄臻:
“阿奶,小花下了两个蛋。”
小花是家里原先的两只老母鸡之一,至于到底是哪只母鸡,甄臻是不知道的,她觉得那两只母鸡长得都一样,可大丫每次都能区分出谁是小花。
“两个蛋?”
“昨天一共六个鸡蛋,小花可厉害了,一只鸡就下了两个蛋,把其他鸡都比下去了。”大丫很自豪。
鸡一般一天只下一个蛋,下两个蛋的情况是很少的,不过甄臻穿来后,家里吃得好,每次洗菜时有烂菜叶都扔给鸡吃,不要的猪肉猪皮猪杂也比较多,鸡什么都吃,营养均衡了下蛋多也是有可能的。
再加上夏季日常时间长,天气暖和,母鸡就是比冬天爱下蛋。
甄臻故意逗她,“该不会是你数错了吧?”
大丫气呼呼道:“大丫很会数数,没有数错,阿奶又取笑人家。”
“行叭,既然你数数这么厉害,那阿奶问你,小花身上一共有多少根毛?”
大丫被难住了,追着刚下完单的小花就跑了,想把它身上的毛给薅秃,这样就能数明白了。
焦蕙兰看得直摇头,婆婆怎么
跟小孩子似的。
中午时程素抽空过来了,给甄臻带了两包鸡蛋卷,甄臻知道她过得很艰难,毕竟虐文女主的头衔还在呢,这些个鸡蛋只怕是从她嘴里省下来的,一时觉得这丫头还真是死心眼。
她笑着把程素拉到家里,给程素拿了两包核桃酥,这两头的核桃酥都是用纸冒着的,油会透过纸往外渗透,程素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根本不肯要。
“核桃酥太贵了,您留着自己吃吧!”
“我家里不缺吃的,毕竟有三个儿子赚工分呢,你把这核桃酥带回去,晚上饿就吃一点,你也别怪甄大娘说话不好听,你实在太瘦了点,我要是你娘肯定心疼你身体,恨不得把你养胖点才好。”
甄臻说实在话,程素实在过于弱小,要是她长成苟子娘那样膀大腰圆的,男主敢虐待她侵犯她?一巴掌就打得他满地找牙。
她倒不是真希望程素吃太胖,只希望她吃好一点,把身体调理好,不用像原著中那样动辄生病了。
程素感动地点头,忍不住冲上去抱住甄臻的腰。
“甄大娘,你对我真好。”
甄臻泪流满面,她是喜欢女主不假,可这种喜欢绝不是母亲对女儿的喜爱!
她真不想当人家娘了。
甄臻拍拍她的肩膀,咬牙切齿地微笑。
八月初,孟华事终于敲定了,消息下来时村里人都轰动了,恰巧早上下雨没出工,这会雨停了,村里人又听到这爆炸性新闻,都跑到孟家来要喜糖吃了。
甄臻也不是小气的,叫孟大国骑自行车去供销社买了足足二十斤糖和果子,又把家里剩下的瓜子拿出来,凡是来家里道贺的都不会空着手走。
苟子娘和张翠花真是羡慕坏了,不过这份荣耀是大国爹以身殉职换来的,总不能叫自家男人也去殉职让儿子上大学吧?
当寡妇也太惨了点,没看甄桂芝这段时间都沉默了不少,怕还是走不出来呢。
“你家孟华真是争气,这么一来你就是大学生的娘了,说出去真有面子!”张翠花嗑着瓜子,“我要是有这么个儿子,真是做梦都能笑醒。”
“可不是吗?大国爹要是在天有灵,知道儿子这么出息,肯定会高兴的。”苟子娘说。
甄臻笑笑,事情尘埃落定她也就放心了,让孟华远离剧情去大城市读书,定然会有崭新的人生。
“对了,你家孟华去的是什么学校?”苟子娘问。
“京大。”
比甄臻想象的好,他们要在学校读两年,还有一年进修班。
工农兵大学虽然含量不如普通本科生高,可也有不少学生实打实学出来。
等孟华毕业,差不多就要恢复高考了,他可以考个研究生,怎么说也是恢复高考后第一届研究生,意义到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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