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章 番外一(2/2)
“唉唉,别翻走啊,这张多帅,哥哥的鼻梁简直可以滑滑梯!”
……
几个女生眼睛发亮,汇聚在余葵的蚊帐里,敦促她爬楼,一张张寻找时景个人贴吧的旧照。临考前的紧张氛围,被这晚帅哥的盛世美颜品鉴会一扫而空。
初次认识的滤镜太过美好,哪怕后来的富二代学弟请客送包贿赂,也没能收买几位室友的心。
黎朗据说是在表白墙上认识的余葵,被她天然去雕饰的清纯面孔击中心巴,学期末剩下的几堂数据结构课,一堂不落地场场准时到达,坐在余葵身旁蹭课。
“对不起。”
余葵无奈婉拒,“您能不要和我说话吗?我这门课已经挂过一次了,不想再挂第二次。”
“行,你让我坐远点儿,我就坐远点儿。”
男孩儿挪开一个座位,
“谁让我不忍心惹你生气呢。”()
“我有喜欢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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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葵强调。
黎朗眯起眼睛微笑。
“我知道啊,不就是那个辜负你的初恋嘛,他能有我喜欢你吗?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鉴,你要是答应做我女朋友,我保证这是你一生做过最正确定的决定。”
余葵吐出一口气,扔开笔,不留情面戳穿:“那些个月被你送包分手的前女友们,你对她们每个人都说过相同的话吧。”
“你关注我!”
黎朗笑得更深了,小虎牙都露出来:“这句我只对你讲过,学姐,我是认真的,你是我迄今遇到的,最合眼缘的女孩子,我对你一见钟情。”
“我对你没有感情。”
余葵低头写字,“我室友说你是航院的,说你给她们每人送了一只miumiu,说你入校以来谈过的女朋友能组个啦啦队,真希望你能及时止损,停止这种没有意义的败家行为,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高冷型的。”
“啦啦队也太夸张了,小姐姐们可真不讲义气,说好的不提这个……不过我举天起誓,从幼儿园到今天,绝对没有超过一支足球队。你要是喜欢高冷的男生,我现在也来得及往你喜欢的方向改。”
余葵匪夷所思抬头,打量他两秒后,认真道:“你改不了。”
黎朗混不吝惯了,一瞧就是这辈子没受过挫的。
女生越拒绝,他越来劲儿,余葵参加围棋社,他也参加围棋社,请社员们吃日料,余葵去图书馆,他也雷打不动到她常呆的区域报道,甚至跟隔壁金融系来的宋定初都能称兄道弟,有说有笑。
按说这么一个极度有存在感的人,余葵不该忘记他,可惜直到毕业前某天,瞧见舍友收拾行李,把压箱底的miumiu包放在床头时,众人才猛地从记忆中扒出这号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悄无声息放弃了他死缠烂打的金钱攻势。
“果然是花花公子,追时候声势浩荡,一个月就歇菜了。”
“你说黎朗啊?”
寝室长接话,“我知道他为什么歇菜,他不是好奇小葵的暗恋对象嘛,大二有天在食堂吃饭,我就把小葵初恋的照片从贴吧翻出来给他看看,他当时跟见鬼似的,饭没吃完就走了,打那以后就没来过咱们信院,估计是自惭形秽吧。”
真相当然并非如此。
余葵也是结婚当天,才在自己的婚礼上,重新见到了这位昔日的追求者。
当着时景的面儿,她刚要开口打声招呼,黎朗一个劲儿求饶般给她使眼色。
时景抬手喊他过来,介绍给余葵认识。
黎朗当即装作不认识的模样,热情上前握手寒暄:“哟,表嫂呀,听说咱们还是清华校友,这可真是缘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余葵这下咂摸出味道来了,敬酒结束,转过身跟时景嘀咕,“他看起来好像挺怕你的。”
“可能吧。”
时景饮酒后的眼睛黑得惊人,指尖慢条斯理整理风纪扣:“他小时候性子霸道,喜欢抢我东西,把书房里的模型砸得稀烂,被我教育过两次。”
余葵好奇:“你都怎么教育的?”
“绑家门口树上揍一顿。”
余葵:“这么凶残!他回家不告状吗?”
时景:“当然会,他告完,我爸揍我,我继续揍他,被吓尿两回裤子,养成条件反射之后,我一抬胳膊,他就知道该规矩把我东西放下。”
原来如此。
余葵就是从这儿开始坚信,上天待她不薄,实在给了她太多次和时景重逢缘分和机会。
想想看,北京那么大,她竟然也能在清华园里和时景的表弟产生交集。
而时景本人,大概率永远不会知道,他童年的积威在不知不觉间,兵不刃血替自己解决了一个可恶的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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