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1/2)
看到她来,立即舀了几个起来。
沈恬笑眯了眼,“谢谢爸爸。”
她伸手去捏。
沈昌明说道:“小心烫。”
“嗯嗯。”她已经拿起来放进嘴里了,哇偶,还是那个味道,香得很,“好好吃!”
沈昌明听得眉眼舒开,特别高兴。
他就希望沈恬能永远像现在一样,开心,无忧。
沈恬连吃几个,随后拿着纸巾擦拭,说道:“爸爸,我上楼去看看。”
沈昌明给她熬百合乌鸡汤,点头道:“去吧,小心楼梯。”
“你放心,上次慎之把你的小房间保护得很好。”
沈恬脚步微顿。
她笑着哦了一声,随后推开门,走了进去。
楼道有些冷,沈恬走上楼梯,伸手碰了下那垂下来的灯,这灯好像是大前年就垂下来了,刚开始还能亮,后来就亮不起来了。
沈昌明厨艺不错,但他修理电器的能力差多了。
他跟沈恬都曾对这盏灯进行过修复,大概能用个两三天,后来就恢复了原状,可能是他们技术不够。
加上都不住在这里了,久而久之就没再搭理它了。
楼上的租客好像也懒得搭理,不约而同地就让它垂着。
想起来还蛮好玩的。
沈恬来到小房间,拿出钥匙开了门。
她伸手开灯。
啪一声。
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小沙发,茶几,木制的书桌,主桌旁的小床,堆放在一旁的玩偶,桌上的彩色口红糖的盒子,一些零散的手办,还有摆在沙发边上她的一些画作,《向日葵》《太阳》《月亮》,这都是她高一那年画的。
框框都有些褪色了。
沈恬看向书桌。
那里,才是她最怀念,记忆最深的地方。
自从喜欢上周慎之,她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桌下的一整箱练习册就是证据。
而现在想想。
暗恋,或许会很酸涩,但也能让自己变得优秀。
她很感谢十六岁的沈恬喜欢上周慎之,因为,她因喜欢而更优秀。
如果没有喜欢上周慎之。
她不会去重点班,她也考不上黎城美院的设计系,黎城这个学校,它不单单是美术好,它的设计也是全国顶尖的,她也遇不上盛沅这么好的老师,也不会因是盛沅的徒弟在大四实习的时候就被社里招了。
那会儿因为萧梦的设计有了瓶颈,所以社里很需要一个书籍设计师,需要接下萧梦设计不了的那些书稿。
于是就去学校里找。
通过那年封面设计大奖,找到了沈恬。
那会儿。
沈恬也正在犹豫实习地点,该去哪儿,许主编的邀约让她瞬间下定了决定。
进社里实习。
离家近又不用跑远,盛沅老师也在附近,曹露的公司也离得很近,社里的福利待遇也非常好。
她一个没什么大野心挺安逸的人,这工作最适合她了。
而且,毕业院校也让她身上镀了金,让合作的作者相信她的能力,放心把作品交给她。
所以从她进了大学后到毕业参加工作。
这一路走来,都很顺利。
喜欢上一个优秀的人,会让自己变得光芒万丈!
喜欢上周慎之,她变得耀眼了。
她很幸运。
沈恬在床边坐下,一眼就看到那个生锈的锁,她呆了两秒,接着拿过那个锁,她就说吧,日记本为什么会被拿走。
是因为她原来那个锁被爷爷换走了。
这个锁是爷爷药箱那个锁,生锈得厉害,她当时还跟他说,重新在超市拿一个新锁换上。
爷爷不停地点头说好。
没想到——
换了她的锁!
啊——
沈恬闭了闭眼,她掀开枕头,里面的钥匙也不见了,剩下一个用纱布包着的锁,是跟这个锁配对的,也生锈得厉害。
沈恬有几分无奈。
她从另一个枕头下拿出另一把钥匙,打开另一个抽屉,从里面捧出那本同学录。
翻开。
翻到周慎之给她写的那一页。
沈恬,祝你前程似锦,岁岁平安。
她心里甜甜的,指尖碰着这句话。
当年为了这句默契的话,又酸涩,又惊喜,又感动。
大二过后,她就很少回这个小房间了,因为郑秀云在附近的老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她放假回来发现父母都搬那边去住了,她的东西没被动过,郑秀云问她要不要把一些东西搬过去,她说不用了。
那边新的房间,郑秀云亲自给她布置得非常好,非常温馨。
她住得很舒服。
她那会儿不敢打开这个房门,放暑假在楼下帮忙,也没上来过,有一段时间她甚至觉得她会渐渐淡忘掉对他的所有喜欢,以及记忆。
但是。
结婚布置出嫁房的时候,再打开这个房门,一切属于青春的记忆就扑面而来。
原来,从没淡忘过,只是封存在记忆的盒子里。
哎。
她摸摸桌子,摸摸被她用铅笔蹭过的桌角。
这个房子也不知道能留多久。
能留一天是一天吧!
沈恬想了想,要看开。
她从外套里拿出手机,跑到门口,开始全方位地拍照,咔嚓咔嚓,一张接着一张,好一会儿,楼梯下传来沈昌明的声音,“恬恬,吃饭了!”
“来啦!”沈恬收起手机,把同学录放回桌子里,又上了锁,恢复原样。
接着把那个生锈的锁挂回抽屉上,换了就换了吧,木已成舟,也不能打爷爷一顿,哈哈。
可能还要感谢他老人家。
哈哈。
她准备离开,一眼瞥到放在门边的棒球棍,她顺便拎起来,然后关门锁门,提着那棒球棍下楼。
沈昌明已经端菜出去了。
她一开门,对上周慎之的眼眸,他垂眸看她,“还想着上去找你。()”
沈恬耳根微红,她把棒球棍塞他手里,“我去拿这个!☆()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周慎之接过棒球棍,挑了挑眉,“哦。”
沈恬挽着他的手臂道:“吃饭吃饭!”
周慎之随意地拎着棒球棍,懒洋洋地跟着她走到桌旁,沈业林已经倒好了白酒在那儿等他了。
他偏头看沈恬,“我陪爷爷喝点,等会儿你开车。”
沈恬看向那笑眯眯一脸迫不及待的老头,她无奈道:“好,别喝太多。”
“爷爷,你也悠着点!”
“知道啦,你啊,多吃点菜,是不是最近要感冒了?”沈业林想去碰她手腕的脉搏,沈恬心一跳,在父母都看来的时候,她笑眯眯地坐下道:“什么感冒,没有,我身体好得很。”
沈业林盯着她几秒。
算了。
我配合你撒谎。
再说,年轻人感个冒怎么了,正常。就怕他那彪悍的儿媳妇知道了,给沈恬增加心里负担。
沈恬坐下后。
心跳还加快,拿起筷子,面不改色地开始夹菜。
周慎之一手拿起小酒杯跟沈业林碰杯,另一只手在桌下,轻轻地握住她的手。
沈恬一愣,转头看他。
他没看她,他抿着酒,侧脸棱角分明,桃花眼含笑正听着沈业林说话,沈恬心安定下来,她跟他十指交握。
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握着很舒服,沈恬也没那么紧张了,她爸妈已经在吃饭了,并没有怀疑她刚刚大病初愈。
这一吃饭吧。
只要陪爷爷喝酒,时间都不会太短。
而且爷爷特八卦,他靠过来,跟周慎之聊着他老伙计的儿子当兵以后进了国防局等等,又说某某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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