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 一个班花的进化史(1/2)
教室里,金洋红着眼叫住濮喻。
他暗恋他暗恋的太辛苦了,暗恋到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濮喻,唯独濮喻不知道。
或者说濮喻都不在乎。
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
默默地暗恋,他不会管,但是如果告白到他跟前去,告白十个死十个。
所以金洋一直都忍着。他这样张扬嚣张的小少爷,从初中第一次在橄榄球赛场上见到濮喻开始,努力托关系转到上东男子公学,又想尽办法转到了三班。
哪怕是之前以为宁颂和濮喻好上了,他都忍住了。
但是今天赛场上的濮喻实在太帅了,帅到让他想哭,帅到他愿意为这个人做什么都可以,无条件无原则无下限!
他实在忍不住了,憋了一下午,终于还是忍不住,向濮喻告白了。
因为濮喻在教室里清清爽爽静默地在教室的角落里学习的模样实在和赛场上的反差太大了!
真的又学霸,又体育生,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性感完美的男生啊。
甚至于他的高冷性格,他都觉得无比性感。
“我真的很喜欢你!?()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他大声喊,也不怕其他人听见看他笑话。
因为他知道他就此一个机会,如果不坚持到底,他会后悔一辈子。
三年,他都喜欢他三年了。
但他喜欢的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拒绝起人来甚至都不管对方的感受。
“我不喜欢你。我之所以换到这个位置,就是不想跟你坐太近。希望这几句话不要跟你说第一遍。”
濮喻说完收拾了一下书,拿起桌子上的背包就从教室跑出去了。
跑,他是跑出去的。
别看濮喻在赛场上跑的快如闪电,但离开赛场,谁还见他跑过,永远从容不迫,不急不缓,毫无一点少年人的习性,虽然有人因此说他装逼,但不得不说,这逼一般人还真装不了这么自然。
可眼下他拎着背包就跑了出去,显然是去追宁颂去了。
金洋追到教室门口,只看着夕阳普照,金灿灿一片照着翠绿的枝叶,前头盛焱托了球,斜挎着一个背包,一边走一边和宁颂在说些什么。
濮喻跑了几步就慢下来了,看着宁颂和盛焱的背影。
金洋想起就在不久之前,自己还找了宁颂,问了没两句就烦躁地走了,只觉得自己把宁颂当成假想敌实在是有些可笑。
如今看,可笑的竟然是他自己!
濮喻该不会真的喜欢宁颂吧!
他承认宁颂的确不如大家之前传言的那么差劲,可是也不至于优秀到让濮喻喜欢上吧!
他和濮喻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金洋回过身来,看到教室里那几个男生都在看着他。
“看什么看?”他挑眉,告白时候的温柔深情全看不见了,语气都带着怒气。
那几个男生都知道他
() 不好惹,扯扯嘴角,立马各自坐自己座位上去了。
上东公学的论坛上,今天基本都被濮喻的名字和照片给刷屏了,他的许多暗恋者也浮出了水面,开始在各个帖子发自己珍藏的濮喻的帅照,跟帖花痴。
很快一个新帖子冒出来:“报,有人跟我喻哥告白了!”
“谁,谁这么头铁!”
“真的假的,我们学校还有人敢跟喻哥告白?”
“不能说名字啦,不然很容易暴露,我只能说我亲眼所见,告白者泪洒当场!”
“哈哈哈哈哈哈,这倒是预料之内。”
“救命,我喻神害哭了多少人了。”
“应该不是我们学校的吧,我们学校应该都很了解这朵高岭之花吧?”
“我们学校一些小骚男也是喜欢做美梦。濮大少爷怎么可能会找个男人啊。”
“卧槽这都什么时代了,找男的怎么了,同性婚姻都合法了!”
“这么多年没见濮大少身边有什么亲近的男生或者女生,合理怀疑濮大少爷是无性恋。”
“身边没人就怀疑人家是无性恋,那怎么没人怀疑盛大校草啊。跟他告白的不是更多,也没见他谈恋爱啊。”
“盛大校草真是天生的祸水,今天去看比赛,有谁数过到底多少女生去找他加好友了?又有多少个男孩子?”
“刚才谁说濮大少爷身边没个亲近的人啊,濮大少爷身边不是有宁颂么?”
“哈哈哈哈哈哈,也是,之前不是还有人嗑他们俩?天之骄子和贫民区来的穷小子!”
“当玩笑开啦,虽然打了秦大少,可以尊称豆芽菜一声大哥,不过应该不会有人真的会把他和濮喻看成一对吧?”
“我喻哥没人配得上!”
“他也不可能一辈子单身吧。不过他主动追人那应该是不可能了,就看谁能追上他了。”
濮喻就在后面慢慢地追着宁颂走。
夕阳低垂,白荆木花少到几乎看不见了,橘黄色的阳光穿过新绿的老枝照下来,在地上投下一块块光斑。
盛焱有感他今天输很大,有心弥补,早早就来学校等着宁颂了。
他虽然很受欢迎,但他可从来没有乱搞过!
别人找他告白,他也都是很有礼貌绅士地拒绝。
势必要让宁颂感受到他的乖巧纯洁!
他和宁颂聊着天,手里的足球没托好,掉在地上,他弯腰捡起来,抬头却看见濮喻在后面走着。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凑巧,抛了下手里的足球,大手抓住,对宁颂说:“咱们走快点,我带的吃的都快凉了。”
今天中午在饭馆吃饭的时候,他特别留意了一下,看宁颂特别喜欢吃一道叫蟹仔龙虾烩豆腐的菜,只因为人多,没吃几筷子,正好他家阿姨会做,他就让阿姨做好了带到学校来,还带了平时在学校食堂宁颂就特别喜欢吃的话梅小排。
本来跟宁颂说的晚上吃的,但他实在忍不住,一下午都惴惴不安
的,四点多就带着吃的跑学校来了。宁颂还没来,他在教学楼不远处的球场上踢了会球。
踢球的时候还在想,只可惜他踢球就只是为了玩,虽然他们足球也有比赛,但是流行度和橄榄球压根没法比。他是没办法在运动上像濮喻一样出彩了。
不过好在他以后可以比濮喻更火。
濮喻不过是在几千人的体育场开屏,他以后可以在几万人演唱会上给宁颂唱歌。
论气势论浪漫,哪里不碾压闷葫芦一头!
他隐隐觉得闷葫芦有复起的意思,是一种第六感。
情敌的心思就是这么奇怪,前两天还在唇亡齿寒,看濮喻那个孤独寂寞的状态,心里还有几分怜悯,如今看到濮喻雄起,只觉得又哪哪都看不顺眼了!
濮喻原本打算等这俩人分开了再追上去。
没想到宁颂竟然跟着盛焱去了他宿舍。
不知道宁颂去盛焱宿舍干什么了,不知道盛焱要干什么,但眼下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他得和宁颂说清楚了。
宁颂是知道金洋喜欢他的。
他当初主动和其他同学调换了座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只可惜还没来得及跟宁颂说,两人就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他觉得这个必须得说清楚。
或者换个说法,他必须得跟上来。
这不是一个误会,这是一个机会。
宁颂在盛焱宿舍吃了晚饭,他是真饿了,盛焱却没怎么吃,只看着他说:“你要喜欢吃,这周末去我那儿,想吃什么我让阿姨给你做,现做的更好吃。”
“周末不是要去露营?”
“那等下下周。”盛焱笑着伸手拿了纸巾递给宁颂,“随时欢迎你去,我一个人吃饭很无聊,青元最近总是去陪他女朋友。”
宁颂接过纸巾擦了一下嘴角:“你真不吃?”
盛焱说:“我不怎么饿。”
其实也是饿的,他一直等着和宁颂一起吃饭呢。
但看宁颂吃饭比他自己吃更觉得美味。
宁颂最近可能真的在长身体,很容易饿,他如今皮肤有了青春的光泽,连带着那张脸都生动起来,汤汁滋润了他的嘴唇,十七岁的宁颂,看着他吃饭都像是香的。盛焱看了一一会,又去冰箱给他拿了酸奶酪过来,半趴在桌子上看宁颂吃饭,见宁颂奇怪地看他,又坐直了,大喇喇地靠在座椅上玩手机。
宁颂发现盛焱的腿也很好看,可能没有濮喻的长,但更直,更细一点。
“你腿上的疤是怎么回事?”他问盛焱。
盛焱本来就只是假装在玩游戏,察觉宁颂在看自己的腿,腿都不敢动一下,听见宁颂问他,才知道宁颂在看他膝盖上的疤,立马收了腿,说:“小时候去上学,路上碰到一个女的骑车迎面过来,不记得怎么就撞一起了,那女的把我臭骂一顿,我也不敢声张,一瘸一拐回到家,又怕被我妈骂,就自己用裤子遮起来,结果后面……可能伤口有点深,就留了这么个疤。
”
“后面怎么了?”
“就发炎,我怕说了影响你胃口。”
宁颂说:“我膝盖上也有个疤。”
他说着把裤腿卷起来给盛焱看:“我妈说是小时候狗咬的。”
他虽然胖了些,但腿依旧很细,快一米八的个头才110多斤的体重,腿依旧没比竹竿强多少,膝盖上有很明显一道白瘢。
盛焱把自己的腿伸过去做对比:“真细。”
男生这么细的腿其实不算漂亮,但这是宁颂的腿,而且宁颂的腿虽然细,但光滑无毛,膝盖碰到一起,温热光滑的触感让盛焱心猿意马,他立即将腿收回去,那触感却留在了他皮肤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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