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落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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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升喃喃着,他抱起阿尔吉侬,往雨中走去,“到那时,普通人也可以去到野外......阿尔吉侬,你说我能找到父亲吗?”

    小机器人当然无法回答他。阿尔吉侬蜷缩在他怀中,像一朵洁白的云。

    云漫到地上,变成雾,又飘到野外,追逐风。

    兜兜转转,尘世的云与风总能再相逢。

    而当时间的尺度被拉回,在整洁的病房中。远空有云层飘过来,短暂遮挡住阳光,迎春枝的绿就格外显出苍翠——距离时明煦醒来,已经有一周。

    他的生理机能恢复得格外迅速,各项复健进程也很顺利。当一切生理指标都正常,麦安珊终于肯点头放人离开时,唐·科尔文带着猫咪来接他——52号起码胖了整整两圈。

    猫咪乍一见到他,龇牙咧嘴地炸开满身毛发,直至彻底看清时明煦的脸,才有些讪讪地放下了尾

    巴。

    “你要是再不回来,52号就要彻底不认识你了。()”唐博士笑眯眯,捏起猫咪的前爪,“喏,跟小时打个招呼吧??()『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52号才不想搭理过期饭票,它往唐博士的怀里缩——而当瞥见兰斯正向两人走来后,猫咪立刻蹬着爪子,要勾上校的衣袖。

    兰斯依旧穿着高帮军靴走来,他永远这样沉静又平和,眼里蓄满湛蓝的湖泊。他晒黑了一点,也瘦了一点。

    见到时明煦,兰斯没有惊讶或探究,只是礼貌地一点头。

    “博士,”兰斯说,“好久不见。”

    时明煦朝他微微颔首:“上校,好久不见。”

    “你俩这么见外干嘛?哎算了,我来我来!”唐·科尔文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如果是一只猫,这会儿早该跟52号一起炸开了。

    唐博士指指时明煦:“这位是小时,我在灯塔最好的朋友。”

    他又戳了戳兰斯:“这位是兰斯。我和52号的长期饭票。”

    忽然,他像是想起什么,猛地转向时明煦:“对了,你之前是不是跟我说过——你谈恋爱了?男朋友在外城生活,是个佣兵?”

    “你这家伙......兰斯说你接了什么保密任务,结果一走就是整整两年,好歹也要跟我告别一下啊!”唐博士嘟嘟囔囔,勾上时明煦的肩膀,“那现在回来了,要不要去见见男朋友?哦对了,差点忘记告诉你——”

    “今年以来内外城互通限制也有所放松了,如果那位连续六个月基因链检测稳定,就可以到内城非核心区域生活和工作。”

    唐·科尔文说话间,忽然感受到时明煦肢体的骤然紧绷。

    他就算再迟钝,也察觉出了不寻常。于是唐博士侧目,凑到时明煦眼前:“怎么不高兴啊。小时,你已经和他分手了吗?”

    时明煦摇摇头。

    他深吸了一口气,低声说:“一直都是他。”

    他垂着眼睫,轻而缓地喃喃着,像在自语。

    “......从来只有他。”

    他站在微光里,云层阻隔了日轮,他就坠入阴影间。唐·科尔文看着他,安慰的话一时全堵在喉咙。

    唐博士忽然觉察出一点笨拙,语言有时候连自己的感受都很难准确表达,遑论平复他人的落寞。

    唐·科尔文罕见地闭了嘴,兰斯也适时保持着沉默,上校开车将他们都先送回公寓,临到走到家门口,52号轻轻巧巧地跳下来,蹭过时明煦的脚踝。

    “房间已经派人提前打扫过。”唐博士讷讷地说,“封条也撤了。小时,你的很多东西都在原处,没有移动。”

    时明煦俯身抱起猫:“谢谢。”

    唐·科尔文看起来还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他只磕磕巴巴地说:“金色雨季后,苏珊娜最终生下了那个孩子。小家伙虽然是F级,但很健康,发育得也没什么问题。”

    时明煦微微一笑:“恭喜她。”

    “还有珺姐......文珺博士

    ()    申请搬到外城居住,加入灯塔外派野外科研团了,”唐博士瞥了一眼对面房间,“这两年里,她虽然不在灯塔,但贡献点可一点没少。”

    唐博士说到这里,终于勉强打趣道:“小时,去年‘灯塔年度贡献度最高的研究员’就是文博士。明年我要下注,压你俩谁是第一——要是我输了,你就得请我喝最贵的酒。”

    走廊间,时明煦点头,顺势同好友告别。午后的公寓很安静,打开房门后,穿堂风没有绕他而行。猫咪的毛发散成绒花,52号要巡视自己的小窝。时明煦安静地立在玄关,眼睫低垂。

    绿色狼尾轻轻地晃荡着,和窗边一株幼嫩的迎春枝一起,呈现出漂亮的翠色。

    他站了很久很久。

    直至风将门带上,时明煦才停止虚无的遥望,他或许在注视着什么东西,或许什么也没有。

    但当他收回目光后,他就恢复成寻常的样子——像三年前平凡的每一天那样,时明煦回到公寓,打扫房间。

    他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他或许可以再次习惯一个人。

    在客厅灿烂的天光里,时明煦将最后一点浮尘也扫尽。52号蹲在脚边,猫咪心满意足地吃着罐头,而时明煦蹲身看它,检查猫咪停止继续液化的小腿骨。

    他只要再次习惯一个人。

    迎春枝的芽在风里,轻巧地拂向他,方才落到掌心,就被抖落下去——他的手颤得这样厉害,眼睫的阴影也被拖长,囚出眼下浓阴的影。

    ......他做不到。

    长久缄默后,他才起身,将空掉的罐头丢进垃圾桶中,又拾起掉落的芽苞,才起身往洗漱间去,清洁沾上汁液的双手。

    “啵。”

    很轻很轻的,灯丝间电流在奔跑,高楼间晚风也在跑。尘世间万事万物都在向前,而时明煦站在原地,甚至连同镜子对视的勇气也没有。

    有什么东西随水一起淌进管道中,他的心脏淤积起腐朽的污泥。

    水流侵吞着他的呼吸,眼睫好像也被濡湿,水龙头坏掉了吧。

    时明煦不知道。

    他没有尝到咸和湿,他或许是没有流泪的。

    水流漫出了池沿,又淌到时明煦脚边,形成微缩的湖泊,而他倒向水池中的海——就像他曾经抱着白骨,坠落入蓝色汪洋。

    ......他把时岑弄丢了。

    手臂砸到镜面,发出不小的声响,镜中的空间在颤动,时明煦仍然垂首,他的手指地蜷缩着,无意识滑过光洁的镜面,玻璃已被午后的天光浸得微微发热,整个洗漱间都显出沉闷。

    忽然间。

    时明煦心脏重重坠了一下。

    他抬起头,猛然转向身后——夕烧自门框外斜淌进小块,光影中尘埃在漂浮,散而懒地打着旋。

    洗漱间没有独立窗户,也没有风......热意无法轻易散开。

    阳光也从来都落不到镜面上。

    可贯通电流的灯丝很安静,它成为方寸间真正的太阳,以一种温和又包容的方式允许一切发生。

    当迎春枝的绿芽自掌心坠下、点缀着台面时,时明煦的掌心就彻底拍上镜面,微妙的温度以一种急促又不容违抗的方式涌向他。

    从镜面相贴处,到最隐秘最熟悉的血液间。

    驳光里的尘埃仍在飘,像轻盈的羽毛,楼中风声渐止了,惊扰它们的外力就消散掉,有两小片浮尘碰至一处,交叠着落下去。

    繁喧的春日里,静谧的洗漱间,久违的声音轻柔又温煦,颤抖着滑入耳道。

    “......小时。”

    浮光亲吻着地面,粼粼的光像湖水的波。

    纠葛的尘枕着波,变成湖底依偎的蜉蝣。

    “好久不见。”

    不知不觉,不知不觉间。

    尘埃就落定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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