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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梨愣了愣,这个解释倒是新鲜,他头一回听,问:“什么意思?”
“因为……我喜欢你,却以为你喜欢叶姑娘,我想把你从叶姑娘身边抢过来,想让你多看看我……”常衡很是难为情,亲口将自己隐晦,不敢让人知道的阴暗心思,吐露出来,“我真的很喜欢你,从很早开始,就喜欢你,我每天晚上都想着你,想你想得睡不着,我想抱着你,搂着你,想脱你衣服,看你不穿衣服的样子……可真当你脱了衣服,我又,又不敢看,我一看见你,就想,想很多……”
“别说了!”孟梨觉得耳根子开始烧了,但还是忍不住问,“很早是多早?遇见叶姑娘之前,还是之后?”
“应该……”
“应该?!”
“不,是肯定,肯定在遇见她之前!”常衡说,“我,我那天在河上游取水,冷不丁听见有人喊我,一回眸就看见了你……你,你长得很好看,站在阳光下面,笑得很可爱,还有,有两颗尖尖的虎牙,我当时就觉得,你太可爱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可爱的人……”
“见色起意?”孟梨冷哼,“可我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
“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常衡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是人也好,是狐妖也罢,哪怕是半人半妖,我也都喜欢,只要是你就好。”
“但我与你不同,我只喜欢年轻貌美的,色衰爱弛,如果你变丑了,我就不喜欢了。”孟梨一贯嘴硬,言外之意就是说,只要常衡一直俊美,他就一直喜欢。
换句话说就是,他喜欢年轻貌美的常衡。
他喜欢常衡。
两人促膝长谈了三天三夜,最终决定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谅解。
而这个各退一步,常衡不可以再囚|禁孟梨,而孟梨也不可以再拒绝常衡。
简单来说就是,孟梨可以跑,常衡也可以追。
一个跑,一个追,只要常衡追到了,就可以酱酱酿酿。
回忆完毕。
孟梨的嘴脸微微抽搐,想不到重生后的第一炮,居然来得这样快。
“想起来了?”
常衡趁他回忆时,就已经把他剥了个干净,此刻细细长长一条,赤|裸|裸躺在常衡的臂弯之间,两腿不知何时,已经圈上了他的腰。
心理还没准备好,身体已经做出迎接的姿态了。
“不行,等等!”
孟梨抗议,伸手推搡,压低声儿道,“这里是酒楼的雅间,不是你家后花园,不能在这里!”
“可我付了钱的。”
常衡偏要在这里,一手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压过头顶,目光火热,“而且,你我都说好的,只要我把你抓回来了,你就任由我处置。”
孟梨依稀记得,原话不是这样的,但具体哪样的,已经由不得他思考了。
常衡已经进来了。
他一进来,就不打算太早出去。
一顿饭吃了大半天,店小二都要上楼委婉赶人了。常衡也没说什么,直接丢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过去。
这颗珠子还是从棺椁中带出来的,是殉葬品,就这么被常衡随手赏人了。
“你,你真败家!”孟梨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那往后你管家。”常衡确实对金钱没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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