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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掌握高阶魔法族的语言,就意味着受高阶魔法族的认可,虽然不知道对面到底要干什么,不过只要把龙族语喊出来,留一命问题不大。
瓦登苦着脸答应了。
大不了到时候全速往海上飞,海里还有几个能帮他挡一挡的朋友呢。
金森林的精灵们商议过,又派了两名战力不错的精灵跟着。
路德维格也从看守他的精灵手里拿回了属于他的魔法杖,那名负责看管他的年轻精灵却忍不住看路德维格没了翅膀的后背。
没了翅膀,不但无尽的寿命消失,连魔法都会大打折扣,路德维格还能从龙群中全身而退吗?
路德维格倒是不担心,拎上魔法杖匆忙回他的树屋一趟,片刻后,拎着一个小口袋快步出来,跳上瓦登的背,与两名同族向海岸出发。
瓦登巨大的翅膀在空中展开,率先一步飞向大海,将两名精灵甩开了几个身位。
见那两名精灵识趣地保持了距离,他小声和坐在背上的老友交流:“书呢,新写了吗?”
路德维格从口袋里掏出本魔法书,只不过打开后,里面写的不是任何魔法,而是……
“《魔法纪元编年史》?”瓦登百忙之中瞥了一眼,差点儿把路德维格从背上掀下去,“这是什么东西?冒险之旅不写了吗?”
路德维格淡定地坐着,姿势都没动一下,“寿命有了尽头,更会想做些有意义的事。”
“……”瓦登没好气:“我的寿命尽头已经不远了。”
路德维格:“那你打算留下些什么呢?”
“留什么?”瓦登被问得一愣,“唔,我的巢里有不少魔法石,我打算在金森林附近找个山崖啄个洞,等我死后,你可以拿走我的羽毛和骨头,看在我们相识这么久的份儿上,我允许你用我的羽毛和骨头装点你的魔法杖。”
“我用不着那些。”路德维格随意道。
“哈哈,从前的你用不着,”因为魔力和魔法天赋太好了,路德维格根本不需要魔法杖的辅助,拿着也不过是习惯而已,“以后……”
瓦登又“唔”了一声,“似乎也用不着了。”
金森林里的精灵们,应该不会让他再像从前一样随便出金森林了。
“拿我的骨头做个探路的拐杖吧,省得用断了你那根儿魔法杖。”瓦登向后瞥一眼,好好的魔法杖,尽拿来当探路棍儿和拐杖了。
探路以后大概也用不上了,但寿命将尽时,路德维格大概能用得上拐杖。
瓦登脑补着那个场景,还有点儿幸灾乐祸,说不定将死的路德维格握着拐杖还会想起他呢。
“罗曼德。”
“不要再叫这个名字了,它只会让我的族人们加倍看紧我。”
瓦登幸灾乐祸,“活该!”
精灵里有一个罗曼德已经够头疼了,谁知道还能有他这个后来者居上的,顶着这个名字到处瞎跑。
嘲笑完了,他又忍不住问:“你后悔过吗?”
“不。”路德维格知道他在问什么,丧失永生他并不后悔,为了永生、为了安全,永远缩在金森林不能去探索荒野不能去见识世界的广阔才是叫他难以接受的。
那样的永恒和停滞又有什么区别?
从开始用“罗曼德”这个名字起,他对死亡已经早有准备,何况他还有了许多意外的惊喜和收获。
路德维格带着一点儿柔情和惆怅,叹息道:“我有一个儿子。”
“什么?!”瓦登再一次差点儿把他翻下背,“精灵不是很难孕育吗?什么时候?你那个异族的伴侣生的?为什么不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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