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援助(三)(1/2)
赵孟頫饶有兴致地分析着姜海蓝同那个陌生男人的对话,“姜海蓝的意思是,如果要打赢官司,必须要有证据能够证实自己的主张。”
这个男人主张一万多,对方说只有四五千,如果男人拿不出证据证实确实欠了一万多,法官就不会支持男人的主张。
双方的欠款不能被定为一万多,那么,会定为对方主张的四五千?
他们审案,是以“证据”为准?
那还,挺有意思的。赵孟頫右手捏着下巴,不看原告和被告到底说了什么,而是要看“证据”。
证据。
他看着天幕之上,姜海蓝和那个法律援助中心的女官闲聊,“如果拿不出证据就去法院起诉的话,法官就算知道被告真的欠了原告这么多工钱,也没有办法支持原告的诉求,所以必须要先跟被告结算才行!”
女官点头,“是啊,没有证据法官怎么能判原告赢?就算判了,被告也是可以上诉的。”
姜海蓝的两条胳膊支起,双手十指交叉,轻叹了口气,“唉,没有证据确定金额的话,法官也很为难。”
女官笑了笑,“所以就需要你们律师帮助他们。”
姜海蓝眼珠一转,又叹了口气,“律师的能力也有限啊,就算法官支持了我的全部诉求,如果被告不付钱,如果被告卡里没钱,我也不能让原告拿到钱。但人家委托我打官司,就是想拿到钱!”
赵孟頫:“……”
确……确实,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他不由得皱起眉头。
姜海蓝作为律师,就算帮助“原告”打赢官司……她最多也只能做到帮助原告打赢官司这一步,被告没钱,她能怎么办呢?
且不说天幕,就算是他们现在,欠钱的人没有钱,被欠钱的人能有什么办法拿到钱?
史弼则在认真思考“证据”。
他自然是很快就想明白了以“证据”定案的好处,人是会骗人的,人是有私心的,人是会受感情影响的,但“证据”不会。
“证据”是真实的。
以“证据”定案,虽不能保证所有的案子都得到公正的结果——譬如姜海蓝说的,即便法官知道原告所说的金额是真实的,可没有证据证实,法官也不能支持原告——但对绝大多数案子而言,“证据”定案都更为公平。
史弼的嘴角扬起一抹自嘲的笑容,公平公正吗?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你们,竟然是真的在践行这句话吗?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做到如此?
为什么你们可以做到如此!
——
“我也碰到过几次,当事人问我对方不给钱,他能不能直接从对方家中拿走等价值的财物抵债,我赶紧劝啊。”
姜海蓝和那位女官还在闲聊,“本来人家欠他的钱,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他要是
把人家的财物偷偷拿走了(),或者强行拿走了卍()_[()]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那就是刑事案件了!到时候要找对方求情出谅解书,为了谅解书要给对方钱,那可是真是得不偿失!”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这边苦口婆心,有些人就是不听劝,只想听到自己想听到的答案。嘿!难不成他们希望我一个律师,会支持他们做这种事吗?”
女官笑了,脸上的笑容看上去很是习以为常。
“他们只是对你那么说而已,实际上是不会真的去做的,他们又不傻。”
只是在律师面前口头上逞几句能罢了。
姜海蓝说:“那倒也是,真的不听劝的人还是比较少。”
她劝人的时候会故意往严重了说,比如那些上门取要债的,比如那些老婆出轨的,比如那些被判缓刑的……
警告他们不能一怒之下和对方动手,如果发生了冲突就赶紧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如果一时冲动动起手来,打伤了对方,那就是故意伤害罪。
要被判刑。
要支付对方赔偿款。
“你为了法官判决的时候给你判得轻一点,你还得上门去求人家,让人家给你出一张谅解书,你想想,你憋不憋屈?”
“本来是他的错,你得去求他,你得拿钱给他,你愿意吗?”
“而且到时候可能你求了,人家不愿意谅解你。”毕竟人家是被打伤了啊。
她的当事人们一个个的都挺听劝。
——
廉希宪凝神思考姜海蓝所说的不能对欠钱的动手这件事。
看来天幕上的律法要求挺严格的。
被欠钱的人可以去找欠钱的人要钱,但不能因此打伤对方,也不能擅自从欠钱的人那里拿走差不多价钱的东西。
——话说回来摩托车是什么?
不经允许拿走对方的财物,要么是抢劫,要么是盗窃。
抢劫,对方知道却无法阻止?
盗窃,对方不知道?
其实也不错,如果律法不阻止这种非正规程序要账的形式,会生出很多乱子来。
他又忍不住怀疑,天幕之上真的能做到这样吗?
通过“正规的程序”去要账,而不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
要知道很多事情,想的很美好,要做到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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