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捉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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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夹着尾巴,一声不吭。

    尼昂凝视着对方的眼睛。

    带着蓝色美瞳的眼睛眨也不眨,小毛球则是完全不敢对视。

    毕竟在狗眼里,对视是挑衅,被紧盯的危机感,和尼昂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不喜气息,让小毛球不由无意识的示弱。

    “喂,狗。”

    晃了晃手里的小家伙,显然连个临时名字都不打算起的尼昂低声道:

    “一个月,最多两个月,当然,如果明天能滚蛋就最好,别给我添麻烦。”

    放下了手里的小狗,没有养狗常识的某人不再理会,并直接拿起钥匙,换好鞋,打算出门。

    他得先去填报自己咕咕作响的肚子。

    顺带给某个毛茸茸的不速之客准备未来的生活用品。

    。

    尼昂讨厌狗。

    愚忠的狗。

    盲目的狗。

    助纣为虐的狗。

    ……

    但对于饲养狗狗的人来说,被狗狗无条件偏爱与信任的感觉,一定特别好。

    因为不管你是贫困还是富有,善良还是邪恶,年轻还是衰老,健康还是疾病。

    只要得到过一点爱,将你认定位主人,那么狗

    ()    总是会爱着你。

    ——狗最大的幸福,永远都是你。

    。

    狼是群居生物。

    而喜欢群体生活的动物,就不可避免会产生阶级。鲜明的阶级意识,是狼群的一大特征。

    狗是狼的亚种之一。

    作为在漫长历史已经被人类驯化的亚种,狗在天性方面已经与狼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具体表现为——

    多数未被伤害的狗,总是对人类过分亲近。

    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狼的一面。

    例如等到熟悉环境,胆怯过去,在认为一个人比它更加强大,且没有伤害它的意图后,它们就会迸发出十足的亲昵,并仿佛天生就知道怎么在群体中讨好领袖,像是野外孤狼请求加入一个狼群般,小心翼翼地示好,给自己找一个容身之地。

    。

    工藤新一说得没说。

    这的确是只很乖很亲人的狗。

    而且或许是因为流浪过的缘故,仿佛天生就知道不能随便大吼大叫、吸引天敌,因此很少会发出太多的噪音。

    房子里都是尼昂的气味。

    不管走到哪里,空气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丝痕迹。

    在小毛球感知中,尼昂格外危险强大,而自己正在对方的地盘里并未被赶走与攻击,甚至对方还会定期给它投喂美味到震惊舌头的食物(因为不缺钱所以售货员推荐什么就买什么)——这让小毛球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对尼昂的恐惧也日渐下降。

    它很聪明。

    坐下与握手几乎是两三次就学会了。

    曾经咬坏了拖鞋,不小心尿在了客厅里,被尼昂神情危险的拎到“犯罪现场()”,用手指敲了脑袋——力气不算大,但足以让狗觉得有点痛——于是小毛球就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做。

    它后来还有了自己的窝。

    温暖的窝,柔软的窝。

    在阳光温暖的小房间里,简直再舒服不过。

    “汪!?[()]?『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渐渐地,狗从害怕尼昂,变为开始小心接近讨好对方。因为飞扑会推开甚至敲很痛的脑壳,所以它很乖很沉稳的坐在男人脚边,只是偶尔会试探着把脑袋搭在对方脚面上。

    并且开始会等尼昂回家了。

    还不太爱和工藤新一他们出门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个厕所,就赶紧扭头,咬着牵引绳要回去。或者顶多在院子里跑几圈,在早就被尼昂放弃的花园里匆匆解决生理问题,然后就撒欢着扒门要回去。

    。

    “我讨厌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几乎是嫌弃的给对方添饭添水,然后面无表情、杀气腾腾的去处理小毛球弄坏、弄脏的东西。

    大概杀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当然,因为毛利兰他们会来看,尼昂自然不会把狗丢掉或弄伤,只是敲头之刑绝不可免。

    。

    收留狗的第二周。

    ()    渐渐习惯了添饭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工藤新一教得好?()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光速进步的毛茸茸的确很少再弄出什么大问题。

    卫生也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大的房子,尼昂当然不会自己搞卫生,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雇人定期上门打扫。

    “虽然讨厌,但最多还剩下六、七周,只要识趣地不给我添麻烦,也不算无法忍受。”

    。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还是讨厌狗。”

    “摇尾乞怜,毫无自尊,愚蠢盲目。”

    “还黏糊得烦人。”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小东西?”

    看着窗外碎碎念,随后面无表情低头,看向了自己脚面。

    ——趴在自己脚面的毛茸茸脑袋,此时睡得正香,偶尔还发出柔软的如同梦话般的嘤嘤声。

    “……”

    “…………”

    或许应该抽出自己的脚,再敲一下对方的头。

    这样它或许就明白,不该随便黏在人脚上了。

    “………………”

    尼昂冷酷无情抽出了自己的脚,让打瞌睡的毛绒脑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复数次,小毛团不压人脚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贴着人脚踝了。

    “……”

    。

    尼昂还是讨厌狗。

    从小到大,狗的确没给他留下过半点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两成群,在满是硝烟的落后战场啃食尸体碎片的野犬,还是那些各种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无法否认这一点。

    当你习惯且适应了照顾狗的麻烦后——

    你很难否认,当你成为了被偏爱的那一个,当你拥有了一个存在会全心全意信任你,甚至会为了你对害怕的事物宣战(夹着尾巴向送快递的小哥犬吠)的存在,的确很难再维持全然的恶感。

    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东西?

    一点点好处就能收买,一点点恩情就能产生感情,甚至哪怕被冷漠对待,也依然能够锲而不舍凑过来的动物。

    真蠢。

    真可笑。

    但是——

    收留狗的第四周。

    工藤新一总算找到了愿意收留小狗的领养人。

    把狗送出去那天,尼昂头一回抬手,顺了一把毛茸茸的脑袋。

    摸摸太过稀罕。

    小毛团呆了一秒,瞬间就疯狂摇晃起了尾巴,小心翼翼试图把脑袋往那宽大又温暖的掌心塞。

    一副浑然不知自己马上就要被扫地出门的笨蛋模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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