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五十七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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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云门近来发生了件大事。

    常年受岚气笼罩、被弟子揣测为禁地的明月峰,竟在某个平平无奇的早晨拨云见日,迎得新主人。

    青云门共十二峰,明月峰是其中最陡峭高耸的一座,传闻登顶后,雾霭缭绕,天幕近得仿佛稍稍抬头便能碰到,尤其待夜色降临,一轮孤光悬于眼前,皎洁清冷,偏又触手可得,故得此名。

    但,传闻只是传闻,这么些年,青云门的新老弟子,谁也没真正见过明月峰解除限制,更别提爬上去赏景。

    一时间,关于明月峰主身份的猜想,飞快成了超越“大师兄去向”的新话题。

    “掌教血亲”的推论高居榜首。

    因得有人真切瞧见,数日前,掌教去往明月峰时,身后跟了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未穿弟子服饰。

    ——若为普通收徒,理应和小师弟一样,住在紫宵峰的洞府。

    那是历代掌教的居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过多久,其余宗派纷纷商量好似的,争先恐后遣弟子来青云门送礼道谢,天材地宝、法衣灵剑,不一而足,热络到肉麻地称赞青云门在危急时刻力挽狂澜,救正道于水火。

    至此,青云门的弟子才知道,自家掌教还有位隐居修炼的师弟,以少敌多,力挫妖魔,成了现今唯一存世的渡劫老祖。

    这是何等风光!何等值得骄傲!

    三族交界处、那些叫妖魔避之不及的剑意,原来也是对方所留,假如有幸能得老祖指点一二,何愁没有突破?

    然而,半个月过去,明月峰的主人却始终未曾露面。

    负责洒扫的小道童吃醉酒,无意中透露,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前辈,似乎很喜欢养兔子,正试图把灵宠推过筑基的门槛。

    此话一出,全派哗然。

    灵宠之所以与妖修区分,就是由于它们缺少内丹,修炼艰难,寿数智力亦十分有限,虽容易操纵,可除开某些得天独厚的珍奇品种,大多需要靠符篆之类的外力加持,方能替主人征战。

    否则万兽宗也不必铤而走险抓妖族驱使。

    最常见的灵宠,即每个门派皆有的仙鹤,堪称万兽宗的基石产业,像兔子这种胆小到会把自己吓死的动物,唯一的用途,大概便是被当做送礼附带的小玩意、讨某些偏爱毛绒绒的男修女修欢心。

    没想到老祖亦是其中一员。

    实事求是地讲,这八卦也不能全然算错:宋岫的内丹早已被狐火烧作飞灰,近乎凡胎,想再次修炼,必定要舍弃妖族的功法,重塑一套人的经脉。

    个中难度,无异于逆天改命。

    霍野却连眉头都没皱。

    各式补药流水似的喂下去,宋岫每日被撑得吃了睡睡了吃,修为没怎么涨,身形倒愈发圆润。

    冲和看得稀奇,“以往可没见你这般高调。”大张旗鼓驱散遮掩明月峰的浓雾,放任弟子讨论,只差没挨家挨户通知,霍野平安回到青云门。

    短短半月,少年的个子又高了些,玉冠束发,霍野眉目冷锐,“嘴巴的感谢太轻巧,总得让他们掏点实实在在的好处来。”

    尽管自己不屑携恩图报,更不屑将维护师门的行为归结于大义,但如若有人敢将他的出山当做天经地义,即使境界跌落,霍野亦要给对方点颜色瞧瞧。

    “那群老家伙都是人精,怎会在明面上落人口实?”捋捋胡子,冲和笑,“想来此刻正肉痛得很。”

    再得知自己压箱底的宝贝最后都喂了兔子,恐怕会肉痛翻倍。

    “你啊你,”记起百年前对方提剑一座座山头“讨教”的往事,冲和叹,“蔫坏。”

    霍野却道:“与旁人无关。”

    他是真心想救宋岫,而非故意糟践浪费。

    定定打量了自家师弟几秒,确认对方并未撒谎,更未开玩笑,冲和陡然一惊,“你这是吃错了什么药?”

    “竟会被剑道之外的事牵绊心神?”

    假使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也就罢了,灵宠白兔?奇哉怪哉。

    霍野淡淡,“相遇便算缘分。”

    冲和翘了翘胡子,摆明觉得敷衍,偏又没从对方脸上瞧出任何破绽。

    但正如他喜爱欣赏姣好的容色,每个修士都有自己的兴趣所在,摇摇头,冲和放弃追问,提议道:“长舒离山后,论剑峰正缺人手,若你得空……”

    话音未落,一朵乌云忽然急速飘来。

    霍野回眸望向后山隐隐金光冲天的暖泉,“成了。”

    那是整座明月峰灵脉汇集之地,山外银装素裹,山内却春意盎然,小小白兔蜷在刻有聚灵阵的荷叶上,打着旋儿、随水漂流,时不时咂咂嘴,忘我酣睡。

    “轰隆——”

    一道深紫天雷劈下,未等碰到宋岫,便被半空中倏然亮起的结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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