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4 章 番外2 李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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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他宣讲“王道”,强调道德的重要性,认为施行仁政就能使四方臣服。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他尝试走的就是一条文化胜利路线。但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不是文明6,他的构想只能被认定为儒家学者的一种理想主义,和隔壁柏拉图的乌托邦构想平分秋色。】

    孟子:……

    儒家的亚圣面不改色,对于后世人的调侃连眉梢都没动一下:笑死,他堂堂战国著名辩手,敢和多位君王正面对刚的金刚级头铁选手,哪里是旁人轻易几句话就能动摇的?

    就算那旁人是后世人,站在时间长河的下端比他有了更多的材料可做论证的依据,依旧感慨于他的主张不能施行于世,但那又如何呢?

    他心中有道,道直而正。后世人也要认可其理想的美好之处,对于他的一些看法加以支持。那么即使此刻与世相违又能如何呢?

    ——孟轲可不怕头撞南墙血淋漓。

    只不过“柏拉图?乌托邦?”

    那是什么?

    孟子有点好奇:能不能展开说说,他有点想和人辩论一下。

    【韩非则不然。

    在他的著作当中,“天下”这个词总共出现了267次,并且大多都是以“霸天下”“强天下”“一匡天下”这样直白的词汇形式出现,即表明了他对于大一统路线的思考:

    ——动用暴力手段。】

    孝公:……

    孝公:?

    等会等会等会——

    这个画风,不知道为什么,

    “好眼熟啊。”

    简单粗暴,他喜欢。

    坐在一旁的商鞅却笑了起来,直到孝公转头看他,才反问道:“鞅当年说公,难道不也是到了阐述霸道的时候,公才愿意倾听吗?”

    什么帝道王道的,那种太宏大的东西,他们老秦人压根不感兴趣啊!

    天幕还不忘紧跟上一句,加深商鞅这句调侃话的力度。

    【所以,这样的理论,当然会让嬴政看完他的论著之中,就不由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这样夸张的感叹,乃至于愿意为了韩非直接向韩国发兵威逼。

    毕竟咱老秦人,主打的就是一个功利实用主义啊!

    能动手就绝不多BB!】

    嬴渠梁:端坐.jpg

    “这,这证明政儿果然有我们秦王风范啊!”

    什

    么叫做一脉相传的亲祖孙啊!

    —

    嬴政:。

    被功利和实用两个评价砸中的始皇帝,又忍不住回想起此前后世人讲罗马时候他冒出来的想法:

    其实,他觉得,他们大秦除了动手以外,也可以学着多动动嘴皮子的。

    #救救大秦文化事业建设#

    【韩非的思想是如此,李斯的思想自然也不遑多让——毕竟他们共同的老师荀子,也曾经就这个话题做出过“人主者,天下之利势也”的论断,认为一个合格的君主,就应该要有管理天下的野心。】

    儒生:……

    所以说啦,荀子真的不像他们儒家的人啊!

    能教出这样两个法家著名人士的学者,他们儒家保持怀疑很合理吧!

    【只不过,韩非是韩国的王族子弟。

    因为这样的出身,哪怕他有些口吃、不善言谈,也足够他在乱世中得以安身立命,最后走上著书立说的道路。

    也因为这样的出身,他一直坚定地想要复兴韩国,坚决不愿意事秦。

    《史记》里讲他最后的结局,说嬴政通过攻打韩国让韩王把他作为使者送到秦国,却并不信重他。后来因为劝谏嬴政先攻赵缓伐韩,而被李斯姚贾诋毁,于是下狱审讯,最后被李斯送去毒药命令自杀,留下嬴政追悔莫及。】

    嬴政:?

    李斯:?

    等会?事实是这样的吗?为什么这个说法这么奇怪?

    君臣两个连凝固的气氛都绷不住了,齐刷刷皱着眉头看着天幕。

    然后下一秒,后世人又是个大喘气。

    【说实话,我觉得马迁这段胡诌得真好,真符合秦亡后始皇帝和李丞相应该有的风评。】

    司马迁:……

    目移.jpg

    都说了汉朝也有自己的政治正确的啊!

    【首先,韩非得不到嬴政的信任和重用,在当时的环境下是完全合理的。

    韩非入秦发生在公元前233年左右,当时始皇二十六七岁,刚刚从吕不韦的手上夺取回亲政大权,正处于自己人生最年轻力壮,意气风发的年纪。

    秦国经过多年的积累,且不论生产关系的优劣,光是生产力的方面,就已经毫不夸张地可以说,足够吊打东方六国。

    其兼并天下,一统海内之势,当年初出茅庐的李斯面对着秦国两连国君短命,新王年岁尚幼的局面,都敢肯定这是自己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唯一去处,更遑论天下其他明眼人。

    可以说,在当时聪明人看来,秦和东方六国之间,必然会接连爆发多起只能有一方存活的战争。

    既然如此,论忠诚,韩非作为韩国王族,还是一个众所皆知对韩国有着深厚感情,就连出使都是被逼而来的韩国公子,其势必要背负上会偏向韩国的嫌疑。

    论才干,嬴政已经有了李斯辅佐。甚至比起性格执拗,更有个人主见的韩非,和他经过多年磨合,已经形成了默契,做事谨

    慎规矩的李斯毫无疑问才是他更顺心的助手。

    那么他为什么一定要重用韩非呢?】

    李斯在暗地里使劲给后世人这番话点头:他承认在某些方面他确实不如韩非出色,最起码他肯定不能像对方那样著书立说,听起来还流传后世享誉千古,被誉为法家集大成者的样子。

    但是、在如何辅佐嬴政,如何当好大秦丞相,为大秦利益深思熟虑这点上,李斯自信韩非绝对不可能战胜自己。

    说白了,他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楚国:妈的当年在它那当小吏,现在在大秦当丞相,这选谁还需要别的什么理由吗?

    ——韩非可以做到,完全不在乎韩国吗?

    恐怕不行吧。

    李斯面上一派风轻云淡。

    【嬴政之所以伐韩也要把韩非请过来:一方面是圆满自己曾经看书时候产生的感叹——书写得那么好,大粉想线下面基作家不行吗?

    始皇作为中文互联网上惯被调侃为的“手办狂魔”,稍微有点收集癖又怎么了呢?

    另一方面,其实主要是为了规避韩非被韩王所用的风险:改革是要有足够的时间,哪怕韩王任用韩非,也不可能说足以和秦相抗衡。但是给秦一统的路途带去麻烦,到底是足够了。

    所谓,我得不到的人才也不能让别人得到。大概就是这么个损人从而便己的思路。】

    嬴政:?

    不是,手办狂魔是个什么奇怪的称呼?并且这句话怎么和后面收集癖组合在一起的?后世人你的语言组织能力是不是多少有点离谱啊??

    关注点,错误。

    【其次,韩非劝谏嬴政先赵后韩,然后因此被李斯姚贾两人污蔑诋毁最后进了局子。

    姚贾那还有韩非劝嬴政不要高升他这个私人恩怨哽着我们先不提,李斯因为韩非这句劝谏说韩非作为韩公子还向着韩国,终究不能为秦所用,与其放了还不如杀了……

    额,有毛病吗?这也叫诋毁吗?这不是大实话吗?】

    李斯:对啊!

    这话他说的真的是真情实感不带分毫虚假。他和韩非到底师兄弟一场,对方才干之出众他看得明白,对方对韩国念念不忘不肯事秦他也看在眼里,所以他才会对嬴政说出那样的话。

    别的都不用多说,韩国和赵国,虽然从事后看来,都是被秦很快击破的菜鸡,但是从纸片实力来看:

    赵国曾经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度成为东方六国之首与秦争霸,直到长平之战才被白起杀到缓不过来,但好歹曾经是个大国,底子与倔强还在。

    肥义、楼缓、蔺相如、虞卿、赵胜、赵奢、廉颇、田单、乐毅……一堆响当当的名将名相辈出,直到当时还有被后世人称为战国四名将之一,赵国自己的武安君李牧统帅着赵国的军队,最后需要利用反间计除去。

    ——而韩国呢?

    如果后世人在此,它恐怕要不乏讽刺地说上一句:这个国家在战国七雄当中实在是没有什么高光时刻。因为它的领

    土之憋屈,绝对担当得起四战之地这个称呼,换言之,就是被人四面暴打。()

    难得能为人称道的,恐怕也就只有申不害变法,以及韩非和张良这两个没被韩国任用过的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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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两个国家当中要挑一个软柿子先开头,并且韩国的战略位置,对于想要兼并天下的秦国来说,又恰恰好是便利他往到处去的——以韩非的眼光,竟然劝谏先赵后韩,无疑是自己私心作祟。

    所以——李斯心平气和地想着:这能叫诋毁吗?

    如果他不这么对陛下说的话,那才叫不尽忠于陛下。

    【最后那什么李斯送毒药命自杀,韩非陈请无门悲愤而死,嬴政事后追悔莫及……

    额,马迁,我只能说,你还挺有写狗血火葬场的天赋的。

    这不经典恶毒女配弄死小白花女主,渣男男主在女主死后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的狗血剧本?这要放在某江,不得接上个女主重生冰冷冷不当舔狗男主有趣探寻喜提追妻火葬场的后续?

    某种意义上,《流血的仕途》能写得那么狗血且离谱,也许是因为嬴政身上自带一种狗血光环吧。】

    李·恶毒女配·斯:……

    嬴·渣男男主·政:……

    谢邀,并不想出演这样的离谱剧本(虚弱)

    韩非要是在天有灵知道自己被编排成狗血文小白花女主,恐怕结巴都得被刺激得好了破口大骂吧……

    —

    刘彻:乐

    发现这回自己可以大看自家史学家编排别人的乐子,并且自己不用成为乐子的孝武皇帝当场一个幸灾乐祸的爆笑出声。

    “写得好!”

    “多来点!”

    —

    司马迁:(低眉顺眼)一,我不叫马迁;二,我写的不是狗血文……

    真的——

    【李斯那种嬴政说一他不敢做二的性格,你说他敢背着嬴政把后者心里头某种意义上的“白月光”写手给毒死?

    韩非那种倔强犀利,如果不是口吃阻碍了他的发挥,多少得跟战国著名头铁喷子孟子一样喷便天下无敌手的性格,是能被李斯命令自杀就自杀的?

    就算韩非真的是被李斯强行毒杀的吧——你当嬴政的眼睛是什么?你说他会被李斯蒙蔽不知道对方杀了韩非,还没马迁个史学家清楚?你当嬴政的多疑是什么?你当李斯真的干出这种背着他杀人才的事来,他还会继续毫无芥蒂地继续重用对方甚至为其后路保驾护航?

    乐。

    秦国君臣达成默契后唱双簧借刀杀人罢了。】

    众君主:对味了,我就说嘛,这个权谋剧的风味才是我们的调调。

    什么狗血文?

    不存在的(目移)

    【马迁之所以会写出这样一个包含怨妇风味的恩怨情仇,归根到底,我个人感觉,是微妙共情了。】

    司马迁猛地一抬头:“我不是,我没有!”

    瞳孔大地震.jpg

    ()    “后世人你不要胡说八道啊!”

    【共情哪部分呢?

    作为王孙公子(),身份高贵?()?[()]『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才华也出众的韩非,结果在嬴政手上,却没赢过出身下层平民阶级的李斯。

    ——嗯,懂?

    李斯觉得自己的才华不如韩非出众估计也是实话。从始皇看了韩非的书想要知道作者,结果第一个回复他的就是李斯来看,后者要么是时时刻刻都有在关注学术前沿,要么就是对韩非这个人有着特殊的关注。

    但是一如马迁描绘出来的,因此暗暗恰柠檬背地里酸,搞得跟担心嬴政喜新厌旧,有了韩非就不用他,于是一定要把对方做掉一样的嫉妒阴暗批属性是不是真的……那就见仁见智吧。】

    李斯:(闭眼)

    这风评是秦亡后我应得的——!

    落泪.jpg

    【我们重新回到李斯个人,此前说到,他出身下层平民阶级。于是比起韩非,李斯当时其实并没有很多选择的余地:

    就和我们今天没什么两样,人文社科的学者,如果执着于搞学术这一条路,除非是成为了真正的大拿,那大半是没有什么富贵的可能的。

    李斯已经吃够了身处贫贱的辛酸,于是他是决意不肯将自己的时间消耗在潜心钻研学术,冀以成为接续荀子声明的一代圣哲贤人的苦心钻研中的。

    他对于自己的能力和才干更有着充分的认知。比起在老师的基础上再提出更多高屋建瓴式的理论,李斯实际上是个天生的实干家。他认为,与其白花力气著书立说,不如干脆从政玩弄权术。】

    学者们:……突然有点被冒犯到。

    要不然这世上哪里来的那么多“学而优则仕”的人,主打一个科举考啥就学啥,对什么杂学毫无涉猎的存在呢?

    要不然为什么这世上钻研杂学小学书法绘画之类和做官不沾边的人,大多出身大家甚至王公贵族呢?

    ——人,总是得吃饭的(沉痛)

    【所以,在对当时的国际形势做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李斯看准了秦国的强大,认定未来的天下只可能是秦国的天下,此时出仕秦国,毫无疑问将是一个建功立业的极好时机。

    于是他对老师做了最后的辞别,在临行之言中,他如是表达自己的心迹:】

    【“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我听闻机会来临的时候,万万不可怠慢。眼下是各国争雄的时代,游说之士主持各国政事。秦王有意吞并天下,称帝而治,这正是平民布衣纵横驰骋,学者游士博取收获的时机。

    “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

    人处于卑贱之位而不思有所作为改变命运,不过是圈养的禽兽,只能张嘴等食,徒有一张人脸,两腿可以直立行走而已。

    “故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所以,卑贱是人生最大的耻辱,贫穷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长久处于卑贱的地位,困苦的境地,反而讥讽世道,厌恶禄利,以自托于无为来自我安慰和解脱,不过是无能而已,绝非士人应有的情怀。

    ——所以,为了改变自己卑贱穷困的处境,李斯决意西去秦国,游说秦王。】

    【李斯的这番话,是对他整个人人生观念最淋漓尽致的呈现。

    卑贱是人生最大的耻辱,贫穷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这样的想法,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实在不免太过功利,甚至可以被批判拜金主义唯财富至上,却是李斯寂寂无闻多年之后,最大的心声。

    他有才华,有能力,有野心,那么,他就不该与光同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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