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番外3 大哥(李飞光if线)(1/2)
老房门厅,窄得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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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和行李箱,把沈悬挤在角落,只露出点湿黑的发。
老爸拍李飞光后脑勺,告诉他,这是阿姨,那是弟弟,以后就是一家人。
李飞光嘴硬,脾气像驴,一声不吭转身跑掉。
他隔着破门偷听,老爸在帮忙提行李,嘘寒问暖。
老房木质楼梯,不堪重负,吱吱呀呀响个不停。
那年李飞光十六,沈悬刚十一岁,没有血缘关系,在同个屋檐下,被迫成为兄弟。
李飞光他爹是个裁缝,在洪朝街拐角开店,做些廉价的西装、大衣、连衣裙。
光顾的都是些马仔、楼凤,铺子顶棚挂着花里胡哨的裙子,风一吹像是在开舞会。
沈悬放课,就搬个小板凳,以椅为桌,在彩色浪花般的布料里,温书作业。
李飞光老早就不上学了,跟人在二手车行跑腿,后来不知怎么得,做了小贷公司放贷人。
他早出晚归,忙得脚不沾地。
这些年快消品牌林立,洪潮街的年轻人,更愿意攒钱去优衣库、Zara消费。
裁缝铺的生意,是黄鼠狼下耗崽子,一年不如一年。
生活的重担,全压在李飞光身上。
一人养全家,三个大人,外加一只上学的细仔。
沈悬跟着母亲,生活颠沛流离,懂事得叫人心疼。
他十五了,像小树苗开始抽条,长手长脚,细高个子,穿李飞光的旧衣裳,颜色、样式都已过时,总是灰扑扑的。
即便如此,沈悬站在那里,不用说话,甚至不用抬头,都是诱人的。
他完美继承母亲的美貌,落地便是一弯天边明月。
李飞光回来时,铺子里没人,沈悬正窝在椅子上,写作业。
夏日傍晚,暑热未散,晚霞将天边烧红,空气潮热得像桶滚水。
“哥,你回来了。”沈悬看见他,站起身,椅子被碰得哗啦啦响。
他已经很高了,却没有一张书桌。
李飞光掐灭烟,被迎面而来的潮热,打了一脸油汗。
他穿得像个二流子,花衬衫,假金链子,假金表,唯一真的是那包万宝路牌香烟。
“怎么不开风扇?”他走过去,顺手摸了把沈悬的脸,汗津津的。
李飞光的手很大,摸他的时候,铺天盖地,像撸一只乖巧的猫。
“哥,你饿吗?叔叔去下棋,我妈也不在。你要饿了,我就去做饭。”沈悬额发被撸得扎起来,露出光洁额头。
“啊?下棋?”李飞光避开他,嘴里骂了句脏话。
生意不好,生活拮据,老爸自暴自弃,最近沉迷街角赌棋。
“不做饭了,热得要死。”李飞光摁开电扇,“一会太阳下山,哥带你出去吃。”
沈悬是个小抠门精,为省电费,
() 从来不开电扇,更别说去外面下馆子。
他的学费、生活费,都是大哥的血汗钱,多花一分都心疼。
“哥,我想吃凉面,担叔家的。”沈悬笑了,眼睛是一对弯月牙。
这是他能想到的,最便宜的外食。
李飞光摆弄不会摇头的老电扇,回头看他:“小没出息的。”
沈悬害羞,手指纠结在衣角,低头笑着。
他肤色瓷白,有着纤细的骨肉和关节,像黑夜里挤出的一朵小花,惹人怜爱。
李飞光哪里不明白,弟弟是在为他省钱。
亲爹只会伸手要钱,阿姨成天不在家,更不会照顾任何人。
只有沈悬,润物细无声,心疼着他。
有些人,可能天生就是来做兄弟的,无关血缘。
李飞光不止一次想,去他妈的,惹急了,老子带上沈悬离开这鬼地方!
他有手有脚,有脑子,养得起弟弟。
冷静下来,他却踌躇起来。
沈悬很依恋母亲,而且学习好,经不起颠沛流离的影响。
他想,沈悬一定会考上大学,离开洪潮街,住进城里的高级公寓,出人头地。
到时候,他这个混子大哥,可不能拖后腿。
李飞光摸摸兜,干瘪的,是该想办法,给沈悬攒大学钱了。
……
担叔的凉面摊,在聚和祥对面的暗巷口。
穷鬼们调侃自己,每每都说,大爷去吃聚和祥面庄!
聚和祥,百年老店,一手好菜,不喂穷鬼。
太阳落山,傍晚的风,黏黏糊糊的。
李飞光在街口,给弟弟买了根棒冰,酸奶口味的。
沈悬两只手扭啊扭,撕成两半递给他。
兄弟两沿着小街,嗦着冰凉棒冰,有一句没一句说着话。
李飞光“咔嚓、咔嚓”,三下五除二吃完,鲨鱼似的。
沈悬才秀气地吃到一半,从兜里掏出纸,给他擦手。
明明都是贫民窟里的孩子,别人家的脏成小狗,领口、袖口黑黢黢,吃完东西,手往裤子上蹭,那都算干净玩意儿!
沈悬不一样,干净得有洁癖,再旧的东西,到他手上,都能收拾的干干净净。
不限于李飞光用过的衣服、鞋子和书包,家里最清爽的地方,也是兄弟二人的房间。
沈悬在李飞光眼里,是与众不同的,就好像一只小天鹅,掉进泥潭里,早晚是要飞走的。
他想助他飞,飞过大海,飞回湖泊,飞去天蓝水清的地方。
担叔的面摊,生意红火,塑料矮桌坐满了,不少人端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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