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1 章(【不会变的】...)(1/2)
既然霍善约的是第二天一起去吃鸭,潘季驯头一天便去应酬别的同僚。他这次起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同僚们的极力举荐,现在顺利回到北京都察院,潘季驯便得做东宴请一下同僚。
人在其中,谁都不能免俗。
明朝官场上的那点事情,潘季驯没给霍善讲,只派家仆陪着他出门遛弯。
霍善对明代官场的情况也不甚关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难题。
他去过很多皇朝了,这些皇朝有宦官为患的,有武将作乱的,有官祸国的,也有昏君当道的,有志者往往堵了这头那头又出事。
谁都没法保证由自己上场便能保证千八百年的太平。
治理个黄河尚且没法保证它不再泛滥成灾,何况是治理那么大一个国家?
霍善已经不是三岁大了,他三岁的时候听到什么新鲜事物就迫不及待给霍去病他们讲,问他们能不能把这么好的东西弄过来。现在他已经知晓即便在明代这边到点什么治国妙策,搬到大汉那边去也不一定适用。
既然如此,他还是只需要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好,那些复杂的事情还是留给大人操心去吧!
霍善领着两个潘季驯指派给他的家仆,大摇大摆地北京城中溜达。
万历年间许多管控都宽松了不少,街上商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
街上偶尔能看到卖书的书坊,里头的书籍琳琅满目,写什么的都有,霍善看见后也不急着去找挂靠的医馆了,跑进去看看这本、看看那本,觉得都挺新鲜。
明代人的造纸业、印刷业都十分兴盛,造就了长篇章回体小说的兴起,发展到万历这会儿都已经开始比拼装帧了。霍善在别人的书铺里转悠了一圈,还给李世民他们发送了《隋唐野史》《秦王逸史》之类的野史封面。
李世民:「?」
嬴·曾经当过秦王·政:「警觉.jpg」
嬴·曾经当过秦王·政:「这秦王指的是谁?」
霍善兴致勃勃给打开《秦王逸史》替他们验证了一下,开局就是“李公子晋阳兴义兵”。
很显然,李世民激发了明代小说写手蓬勃的创作欲!
嬴政:「那没事了。」
李世民:「……」
真是岂有此理!
这些明朝人礼貌吗!
霍善在街上玩耍半日,还与两家仆一起在外头吃了最近在北京城火起来的玉米面鹅油蒸饼。
之所以说是最近才火的,那当然是它用上了漂洋过来而来的玉米面。在此之前,玉米还没有传到北京来呢!
霍善只吃过新鲜的玉米以及玉米糊糊粥,还没试过这种玉米面和小麦面混上鹅油做出来的蒸饼,不由巴巴地立在饼摊前看着人家摊主忙活。
蒸饼一出锅,摊主就利落地帮他切分好,用油纸袋一装,笑呵呵地递了过来。
那蒸饼上撒着些许细盐和花椒面,一口咬下去不仅喧软油润,口感还十分丰富。霍善在边上吃了一份,觉得还没饱,又要了一份给吃了个精光,才心满意足地前往刚才遛弯时选定的目的地。
那是家李时珍在北京当院判时带他去过的医馆。
哪怕相隔了二三十年,这医馆也还顽强地开着。只是那坐堂的医家是没见过霍善的,也不知道霍善曾经见过他年轻时候的模样。
倒是霍善进去的时候“呀”地惊呼了一声,好奇地打量着对方鬓边的白发。
那老大夫已经上了年纪,又是整日与患者打交道的,性情便添了几分慈和。他瞧见个约莫七八岁大的小孩儿一脸惊奇地看着自己,便和气地问道:“你是有什么事吗?莫不是家里人生病了?”
看着小孩儿面色红润、精神奕奕,便不是自己需要看大夫的。
霍善马上说道:“我家里人好得很!”他反驳完了觉得对方也是好意,又换了个话题和人家聊天,“没想到你这么老了啊。”
对他而言就是几年功夫,当年那个还没资格单独坐诊、勤勤恳恳给老大夫们打下手的年轻人,竟都已经头发花白。
老大夫笑道:“你见过我?就算是五六年前见过我,我也跟现在差不多啊。”
霍善实话实说:“我是好多好多年前见过你的,那时候你才二三十多岁呢,爱吃鸭油烧饼!”
老大夫本来觉得荒谬,听到鸭油烧饼后又愣了一下。他缓缓说道:“那是我妻子爱吃的,妻子死后我就没再吃过了。”
霍善不太能理解对方语气中蕴含的感情,见老大夫神色有些怔忡,和他分享道:“我觉得外头新出的鹅油蒸饼比上次吃过的鸭油烧饼好吃,你可以去尝尝。松喧得很,不费牙的!”
老大夫笑了笑,笑容里依然带着点儿霍善不太能理解的情绪。他说道:“好,我下次去尝尝。”
老大夫又问霍善来医馆是想做什么。
霍善就把来意给老大夫说了。
他也没什么特别要求,只是想挂个小牌在门口就可以了。
霍善还把小牌拿出来给老大夫看。
还是他小时候写的那张小招牌,他每天都揣在医馆仓库里头随身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老大夫想了想,答应了他的要求。
霍善没觉得奇怪,当初李时珍带他过来医馆医,那也是说一声就可以了的。当然,他是一点都不考虑人家李时珍当时可是太医院院判!
倒是随行的家仆心中纳罕:这么小的娃娃会看病?
潘季驯让他们跟着霍善,只说随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钱不够花回家再取,所以他们也不知道霍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