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逃离丧尸市2(2/2)
楚封已经接起了电话: “你好,这里是楚封,北都生物病毒实验室负责人。”
电话那头“啊”了一声,声音却没有楚娇娇想象中的热切,而是不咸不淡:“是你。”楚封抿了抿唇,刚要接着说话,楚娇娇忽然说: “是你。”
她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被电话那头的人听去了。楚娇娇也听清楚了,电话那头,不就是她在超市遇到的那队雇佣兵吗?接电话的人,就是步秉啊!
电话那头顿了顿: "娇娇?"
楚封看向她: "你认识他?"
楚娇娇点了点头,像楚封要了电话,接话道: "步秉,怎么是你?"
步秉也说: “怎么是你?那个任务单上,只说要楚封一个人——他也姓楚……”
楚娇娇道: “他是我哥哥。”她踌躇了一下: “步先生,我们这里有八个人呢,任务单……”电话那头,男人的声音忽然放缓了。
"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他说。
楚娇娇一颗心猛地落回了胸膛。再看周围众人,都是松了口气的表情。
可是,楚娇娇又想起了楚封说的那个问题:步秉他们有卫星电话、有他们的号码,也接了任务单,为什么一直不联系他们?
她低声问: “步先生,你们什么时候可以来救我们呀?”“后天——不,明天。”步秉说。
/>楚娇娇有些迟疑。她看向外面,天光大亮,现在不过下午两三点。从超市到实验室,走路也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为什么要等明天?
她还没问出口,身边有一个跟她一起出去,也见过步秉的人,立刻问了出来: “步先生,您不知道这里的路吗?有条小路只要半个小时,丧尸也很少,我们可以派人去接您和您的队伍——"
步秉那边,忽然就没有声音了。楚娇娇的心脏又被拉扯起来。
幸好,这次没过多久,一个热情的女声接过了电话,一上来就非常自来熟地道: “嗨——小弟弟你好啊。不要慌,姐姐们今天晚上要先去市局借点枪和子弹,明天才好去接你们。"
楚娇娇跟自己身边说话的人对视一眼,都是半信半疑——他们今天见过那些人,个个都背着枪和冷兵器,好像还有重武器,总之,怎么看都不像是缺武器的样子。
“就这样啊,乖乖们。”女声在那一头飞快地说, “你们再忍一个晚上,明天我们一定去救你们。"
没等他们再说什么,电话就被挂断了。
楚娇娇握着电话,一脸茫然,抬起头,正好看到楚封的脸上闪过一抹沉思。
她疑惑地看向楚封,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解释。可是楚封到底也没有说什么,只把电话收了起来,淡淡地面向众人说: “都听到了?”
“听到了就回去吧,好好休息,保存体力,明天我们就走。”
众人虽然还有些茫然,但听到他这么说了,皆是精神一震,应下声来。楚封转身就要回实验室,楚娇娇喊住他: “你去做什么?”楚封道: "收拾实验器材,准备明天带走。"
楚封真的相信步秉他们明天就会来?……好像有什么地方说不通,但楚娇娇一时半会儿却也想不
到。
电话另一头。
李萌刚挂断电话,就是一阵狂笑: “噗哈哈哈哈,老大……‘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哈哈哈哈!这话居然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
步秉抿着唇,面色不善。
他正站在女装的货架前。女孩子穿的袜子实在是有很多种,白的黑的、棉的透明的、过膝的不过膝的,他看得眼花缭乱,如临大敌,索性把能看到的几种都塞进包里。
袜子柜子旁边刚好是鞋柜,他顿了顿,想起楚娇娇的圆头皮鞋只怕是不好跑步,便蹲下身去,拿起鞋来,放在手中比划尺寸——他握过,大概一手大小,就差不多了。
李萌在旁边吹了个口哨: “老大你知道楚家小姐的尺码啊。”
步秉说: “我握过。”
李萌“哇”了一声,说: “脚都握过啦,丝袜都摸过啦——那你知不知道楚小姐是北都养狗大户啊?"
步秉挑来挑去,终于选好了两双鞋,一起塞进包里,站起身,有点奇怪: “狗?想养就养了,有什么好奇怪的……"
李萌拍着腿哈哈大笑: “一米八,一百五十斤,会说人话的狗——像你这样的,楚小姐养了十几只!"
没见过世面的老古板雇佣兵队长顿时瞳孔地震。
他露出一个混合着茫然和震惊的表情,脑海里却想起方才女孩的声音。
传说中嚣张跋扈的大小姐,声音却又轻又软。娇娇地问: “步先生,你什么时候可以来救我呀?"
几乎能想象到女孩捧着巨大的卫星电话,柔软的声音从蔷薇色的唇瓣里吐出来,像是仰慕,又像是依赖,让他去救她。
他脑海里又出现之前,女孩趴在他背上的时候。她不重,呼吸也是轻飘飘的,像羽毛,落在他脖颈里,沉沉地往下坠,掉进心底。
还有他去捡鞋子的时候,她就站在原地,脸颊红彤彤的,像熟透的水润樱桃,咬得唇珠发白。他握住她的脚腕的时候,一节消瘦的腕骨轻易便能禁锢在掌心。
步秉沉声反驳道:“楚小姐不是那种人。”
李萌说: “我可见过,北都不少人都见过——她说楚封是她的哥哥,其实背地里说楚封是她的狗。"
她的语气充满怜悯: “老大,你一定是被坏女人骗了。楚小姐是个会养狗的坏女人,她还想养你。"
步秉说: "就算楚小姐养狗,也一定有她的道理。"
他站起身来,不想跟李萌多说,转身去了女装柜台——他想起来楚娇娇的衣服有点脏了,可以给她带些换洗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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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秉停下脚步,转身认真地道: “那她为什么不骗别人,只骗我?如果她想养我当……好吧,当狗。那说明我还有利可图,只要我还有利可图,就能接近她,总能发展出感情的。而且,只要她的狗都死了,我就是她唯一的……唯一的男朋友。"
李萌目瞪口呆: "喂喂喂——老大,来真的啊?"
另一个队友看着他们的对话,很懂地道: “李萌,不要劝了。我懂的,恋爱中的男人就是会给坏女人骗去当狗的。"
“哇靠,刺激。”李萌问, "如果其他狗不死怎么办?"
步秉拍了拍自己腰间的枪。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脸上好像有什么表情一闪而过,但快得谁都没看清。随即换上了一副非常认真的表情,好像他手里挑选的不是什么裙子,而是一柄爱若珍宝的□口。
他拎起一件裙子,丝绸质感的紫色短袖连衣裙,胸前有一个蝴蝶结做装饰,方形的领口周围有一圈花边。很可爱的裙子,不适合末世,但适合她。
他把裙子放进包里,琢磨着什么时候能让她穿一穿——逃跑的时候肯定不适合,但晚上休息的时候,可以求她穿给他看看。
步秉想象着女孩穿上它的样子,心里十分清明。
他清楚得很,如果不是这个末世、这次任务,像他这样在死亡和黑暗中摸爬滚打的雇佣兵,只怕一辈子都没法为大小姐亲手穿上这件裙子。
所以就算当狗,他步秉也是她养的狗里最能干,最凶猛的那一只,让大小姐养其他人也不得不想到他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