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三年(1/2)
北京郊外王家村,一间整齐阔气的青砖大瓦房里, 传来婴儿哇哇大哭的声音, 乡绅王仕礼蹲在门前, 大口大口地吸着烟叶,满脸愁苦之色。
你道为何?
原来,王氏一家乃是当地有名的乡绅富农,历来以耕读为业。王仕礼的父亲中过前明的秀才,家中几代经营,置下二百多亩良田和十几间青瓦大屋, 是附近村子里有名的富户。
王仕礼年幼时还曾在北京的学堂里念过两年书,颇有几分见识。夫妻俩守着家业, 日子过得十分富庶, 唯一的遗憾便是膝下无子。今年王仕礼已经过了三十岁,妻子于氏终于梦熊有喜, 产下一个男婴来。
夫妻俩还来不及高兴, 便听到镇上请来的稳婆惊恐大喊:“不得了了,旱魃魁降世了!”说着竟然丢下孩子,拔腿就跑, 惊慌的呼叫声震破田野。
王氏夫妇连忙抱起儿子查看,这才发现他们求神拜佛、千辛万苦才得来的宝贝儿子竟然患有罕见的病症——他的尾椎骨上拖着条一指多长的肉尾巴,上面还黏着几簇毛发, 像极了猪尾。
可是好端端的小少爷怎么会有一条猪尾巴呢?
王仕礼想封锁消息,可是稳婆那一嗓子, 已经嚷得人尽皆知。镇上胡子花白的刘大夫被请来问诊, 一见孩子就都吓得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连说不祥,背着药箱火速逃离了王家村。王氏家族的宗老们很快赶到王仕礼家,苦口婆心地劝他夫妇俩,将这生而不祥的孽种溺死。
王仕礼和妻子自是不舍,可这事已经传得乡里皆知,孩子有着这样的毛病,将来如何为人处世?王妻含泪劝丈夫道:“与其活着受罪,倒还不如让他清清白白地去了。”
无奈之下,王仕礼来到北京外城,想替儿子置办一副好棺木,体体面面地发送了他。
天缘凑巧,正在他对着小小的棺材黯然落泪时,忽然听两个外省来的客商说起一件奇事——原来苏州有一位士绅范少参,他的儿子伏庵一生下来就没有肛/门。范员外悬赏千金,遍访整个姑苏的名医,最后寻到了一位家中累世行医的江南杏林名家——叶朝采叶大夫。
叶氏用“金刀割股、麻线缝合”之法,成功治好了范公子。这件事震惊了整个江南,还被载入了《苏州府志》当中。
王仕礼不由心中一动。范公子天生残障,尚且能够治好,自家儿子生得白白胖胖,只不过是屁股上多了一点儿东西,都是小地方的大夫没见过世面,这才大惊小怪的。如果换了叶朝采这样的名医,兴许这病能治好也未可知啊!
更巧的是,这位传说中的叶神医目前人就在北京城里!
王仕礼找到儿时一起读过书、如今在翰林院当刀笔吏的一位同窗,向他打听消息。
康熙九年,江苏无锡举人顾贞观和刑部尚书明珠之子纳兰成德合力营救因“丁酉科场案”而蒙冤被遗戍宁古塔的文坛名士吴兆骞,以认修内务府工程名义赎罪放还,轰动大江南北。
这是有清一代自明史案以来,数千名因文字获罪、被流放宁古塔的文人当中,第一个活着被放还的人。吴兆骞归省之日,他的老家江苏苏州吴江松陵镇上人头攒动,士绅名流争相拜会。
翰林院掌院学士徐乾学为其做《喜吴汉槎南还》诗,与其唱和的多达数百人,名医叶朝采也是其中的一员。
翌年,明珠为其长子请医延药,求到了叶朝采门前。叶朝采的祖父死在了嘉定三屠当中,原本对满人没有好感,但是看在吴兆骞的面子上还是答应赴京,如今正作为客卿,居住在明府上。
王仕礼眼中燃起的希望破灭了:“我一介汉民,哪里进得去正黄旗的驻地,即便散尽家财,也未必请得动尚书大人家的府医吧。”
“这倒未必。”同窗沉吟片刻,提议道,“我听说明大人家小公子有些古怪,他一个满人,竟然不喜欢骑马摔跤,而喜欢当大夫给人家看病,听说医术很是了得,能接筋续骨。但是达官贵人们养尊处优,哪有那么容易断胳膊断腿?所以周围普通旗人百姓上门,他也一律肯治,你不妨去试试。”
什么?素来只听说满洲人爱舞刀弄枪,怎么还有爱给人家看病的?王仕礼半信半疑地问:“这位明二公子多大年纪了,师从哪位名医?”
“错了,人家不姓明,”同窗笑道:“他们满人有‘称名不称姓’的习惯,一般以名字的首字相呼,而非姓氏。”
“我刚才跟你说起的刑部尚书明大人,其实姓‘叶赫那拉’,汉名叫‘纳兰明珠’。听说他膝下有三子,都是嫡福晋爱新觉罗氏所出,其中老大老二是同日出生的一对孪生子。”
“长公子叫成德,是我们翰林院掌院学士徐乾学大人的得意门生,如今已经进了学,生得有如天人下凡、极为不俗。二公子叫书致,是皇上的爱臣、御前三等侍卫,我倒未曾见过,不过看他哥哥的模样,左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吧。”
“十七八岁?你没弄错吧?”王仕礼皱眉。医道何其艰深,寻常人穷极一生也未必能够参透,哪有一个小孩子就成了名医的道理呢?但话又说回来,他儿子本来就要死了,还怕什么庸医?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王仕礼回家接上妻儿,又雇了一个在城里书局当伙计、会说满语的同乡。他让妻子抱着儿子坐在车里,自己和同乡则穿绸缎马褂、戴红顶凉帽,骑着租来的高头大马,腰里挂着刀,一副旗人老爷的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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