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十八章(万字更)(1/2)
真是没想到啊,在这种小县城居然还有长得这么好看的女孩子。
重要的不是长相,而是气质。
不过一想到自己好友那沉闷的性子,他敢肯定只要自己出声儿,好友肯定得收拾他。
要他说,好友这人啥都好,就是太古板了,特别是去了军校之后整个人是愈加不苟言笑,再加上那一身震慑人的气质,走出去都能吓着小姑娘了。
瞅瞅,人家小姑娘刚才三秒不到就收回了视线,肯定是被好友吓着了。
想到这儿,谢长宁忍不住偷偷将视线看向身侧的好友。
啧啧,明明长了一张好看的脸,从小到大也挺招惹大院儿那些个小姑娘喜欢的,怎么去了军校之后才没多久回来就这样儿了。
谢长宁,这个名字非常符合他自身的气质,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可谢长宁的性子恰恰相反,温润如玉只是他的保护色罢了,真正了解他的人就会知道,谢长宁这个人性子比较放荡不羁,不喜欢被束缚,做任何事情也不喜欢被强迫。
而身边这个好友,他和谢长宁属于完全不同的性子。
霍宣,听名字就知道是稳重的性子,人如其名,霍宣整个人就像他的名字那样,小时候调皮捣蛋,长大就成了别人家孩子。
明明小时候一块上山下水,这长大了霍宣这厮居然跑部队去了,听家里长辈说,霍宣在军校表现非常好。
将来,成就怕是要比他们这些发小走得远。
言归正传,谢长宁这一次特意来小县城是有正事儿的,这不正好碰上军校好友休假,便拉着人霍宣一块出来壮胆了。
双方仅仅是一个见面,书店另一边的沈莹可完全不知道会有人想了这么多事儿。
不得不承认,人嘛,食色性也。
这两个男人着实出色,但是对于沈教授来说男人这种生物,只会影响她拔刀的速度。
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就外貌这方面而言,沈莹自己也是女性当中的佼佼者。
这也就导致沈莹从高中起就接到不少男生的示好,高中这时候碰巧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过沈莹当时专注学习,参与学校各种竞赛,所以对于早恋这玩意儿不感兴趣。
大学之后的沈教授愈加忙碌,整天不是在学习就是跟在导师身后开始进出实验室,这拖就到了大学毕业。
一毕业她直接被导师推荐进入实验室,一开始跟着前辈们做项目,到后来能够独当一面自己做项目,这其中哪儿来的时间谈恋爱。
说了这么多,说白了,按照沈教授这辈子还打算进实验室的想法,那就是两辈子单身狗的命啊。
比起男人,那吸引力还不如现在她手上这本书来得让她感兴趣。
“快快快,帮我挑两本资料书,最近我听姥姥说最近那臭小子在参加什么培训,我这个做哥哥的可得好好送他一份礼物。”谢长宁语气中有一股怎么也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身后的霍宣瞥了对方一眼,上前几步,看了看书架上的书籍,随手抽出来两本,直接扔到了谢长宁怀里。
“这两本还不错。”男人的嗓音沙哑低沉,听上去给人一种听觉享受,有一种好听的磁性。
看到好友扔过来的两本书,谢长宁一脸怀疑,然后视线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小姑娘,心念一转,抬脚就想过去。
刚抬脚,还没落下,然后谢长宁就感觉自个儿衣领被一把拽住了。
罪魁祸首……就是身侧的好友。
谢长宁一个眼神过去,表示:你干嘛呀?
霍宣一声不吭,回了一个眼神:你别乱来。
小心被人当成流氓打出书店,这儿可不是京市,瞅着人年纪看上去比他们还小几岁呢,绝对未成年!
按照谢长宁的尿性,霍宣不得不警告对方。
打小谢长宁就喜欢靠自己那张有几分姿色的脸来哄女孩子一块玩儿,现在这个年纪更是谈了好几个对象了。
也就是现在提倡什么自由恋爱,要是搁在十年前,就谢长宁这性子,耍流氓是要被打的。
几乎瞬间看懂霍宣的眼神,谢长宁瞬间被气笑了。
天知道,他真没坏心思,就是看到那女孩子手上拿的书也是竞赛书籍想过去问几句让人帮忙推荐推荐罢了。
而且,他是风流,但不下流,更不是牲口。
从小到大,谢长宁也知道,霍宣这厮太自律,好友不喜欢他身上这风流的作风,但是谢长宁自认为他也没做什么坏事儿啊。
他不过是心动次数……比别人多亿点罢了。
而这一切在好友霍宣的眼中,谢长宁的风流确实让他不太赞同,不过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儿,就算是发小也不能强迫对方和自己一样。
就在两个大老爷们搁在那儿打眉眼官司的时候,不远处的沈莹已经选好书准备离开了。
手上拿着两本书,沈莹直接去了柜台结账,随即迅速离开。
不一会儿,人已经走远了。
“嘿,霍宣你想什么呢,可以放开我了吧,人都走远了。”谢长宁话说完便感觉自己领子被松开了。
察觉到好友的动作,谢长宁第一时间整理了衣领,然后才说起刚才的事儿。
“虽然我没那么牲口,但人长得真挺好看,站在一个纯陌生人的角度来说,长得不比咱们大院儿那个白天鹅差,而且就这气质,好像看着比白天鹅让人读书。”谢长宁笑呵呵开口道。
谢长宁口中的“白天鹅”就是他们大院儿一枝花,由于母亲是文工团的“白天鹅”打小学跳舞,那抬头挺胸的模样可傲气了,初中的时候还表演了一曲芭蕾舞,那姿态就像是美丽傲气的“白天鹅”所以大院儿这些男孩子就私底下叫她“白天鹅”了,这个称谓也包含了大院儿男孩子们对人家小姑娘的求而不得。
没办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家喜欢的可是霍宣。
提到这茬儿,谢长宁其实不太喜欢“白天鹅”那性子,太高傲,搞得大院儿那些个男孩子都跟癞/□□似的。
刚才那小姑娘给人感觉就挺好,虽然同样不太好接近,但就是感觉让人舒心。
“闭嘴,还买不买书了?”霍宣懒得和好友讨论一个陌生的小姑娘,直接开口转移话题。
“买买买,我这就去结账,这可是我对表弟的“爱”。”谢长宁笑了笑,直接拿着刚才好友推荐的两本书结账去了……
不一会儿,两人离开了书店。
走出去,两人仍旧是众人关注的焦点。
没办法,长得好看就这样。
其实早知道表弟参加培训的话谢长宁就从京市寄资料过来了,还不是因为他抵达目的地之后联系家里人才知道这事儿,要不然他这会儿也不会来书店了。
另一边,沈莹已经回到了租屋这边。
刚进门没多久,沈莹就被王兰花领着出门了,至于沈清河他得上班,今儿个他不回去。
来了一趟县城,回去的时候王兰花买了两斤肉准备回去打打牙祭,昨天请二哥吃饭确实吃好的了,但是家里老两口还有儿子可没吃着,不得买点肉回去啊。
吊着两斤肉,半小时之后王兰花和沈莹坐在了村里的拖拉机上回村。
“轰轰轰”的拖拉机走在路上,发出不小的声儿。
蓦地,沈莹不经意抬头。
出乎意料,再次对上了那双幽深犀利的黑眸。
“哎,这不是……”
谢长宁话还没说完,拖拉机上的女孩子已经从跟前儿过去了。
“哎哟,还真是缘分啊,这一天都碰见两回了。”
“……”霍宣没吭声儿,瞥了好友谢长宁一眼,抬脚迈步继续往前走了。
看到霍宣的动作谢长宁赶紧跟了上去,嘴里还叨叨没停。
……
沈家村。
伴随着拖拉机的轰鸣声,车进村了。
待拖拉机停下来,王兰花率先跳了下去,然后伸手要来扶闺女,结果手刚伸出去已经看到沈莹动作利落往下跳了。
“哎哟,担心点。”王兰花看到闺女的动作忍不住开口叮嘱一句。
“没事儿。”沈莹笑吟吟回了一句。
回家的路上,碰到母女两回来,不少人管开口打招呼。
实在是最近沈家在村里风头太盛,这前脚沈家老爷子收拾了张会计,后脚沈清河就到城里当工人了,村里头也没什么事儿,这两件事足够村里人津津乐道好长时间了。
特别是沈清河当工人的事儿,村里人不知道具体是个啥情况,明里暗里各种猜测都有,其中大部分都说这工人位肯定是沈家老二沈丰田帮忙搞的,这沈丰田可是也在自行车厂工作,还是那啥车间组长呢。
这人啊,趋利避害,一个个看到沈家最近好事儿一件接一件,可不就上门打听了,再说村里大多都带点亲戚关系,有门路可不得照顾照顾自家人?
他们和沈家打好关系,将来指不定也能让帮忙,进城享一享当工人的福。
所以,从村口回家几分钟的功夫,过来打招呼的人不要太多。
看着凑过来的村里人,沈莹乖巧跟在老娘身后,看到人乖乖礼貌叫人,然后看着老娘和对方寒暄。
上来搭话的村里人多,就连不吭声的沈莹都要被对方拎出来好一顿夸奖。
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热情”沈莹非常淡定,只需要微笑就是了。
再次告别了一个热情的亲戚,王兰花也是累了。
这几分钟的路都快走半小时了,一个个拉着说几句,然后明里暗里打听几句,也够累人了。
“闺女啊,你爸工作那事儿咱家人啥也没透露,村里人都猜是你二叔的关系,这事儿你可别掺和进来,村里人看着一个个挺好的,遇到某些事儿的时候也让人头疼。”王兰花压低嗓音朝着闺女解释道。
这村里平时民风淳朴,真要遇到啥事儿的时候也能帮忙,但是你一旦发达了,这暗地里眼红的人可不少。
说白了,其实就是大家觉得一块穷着挺好,你真要富起来了,就会发现其实没人希望你好。
一个个现在笑吟吟打招呼,回头指不定就背地里捅刀子了。
人心绝对是世界上最难懂也最容易变的东西。
听着老娘的话,沈莹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她才来这世界半个月,在村子里待的时间满打满算我才三天左右,对村里人的理解肯定没老娘知道的多。
至于这工作的事儿,不提到她才是正确的,她年纪摆在这儿,真要事情传出去,指不定会有人怀疑这岗位怎么来的呢。
千万不要小看人的恶意,沈莹也不会拿这种事来赌。
闷声发大财,这才是王道。
更何况,沈莹向来讲究低调。
又走了一会儿,母女两才回到家。
一进门黑猴子亲弟弟沈瑞就蹦跶出来了,一圈一圈跟在沈莹旁边,嘴里还嚷嚷着“姐,你给我带好吃的了吗?”
这会儿老爷子出门去田地里了,现在家里没人老太太估计一块去了,家里少了沈清河一个壮劳力,这么多活儿总得有人干。
平时王兰花会帮着做,昨天不是去县城了,家里的活儿就只能老两口干了。
沈瑞这黑小子整天不是惦记出去玩儿就是惦记好吃的,知道今儿个他姐回来都守在家里没出去玩儿了。
看到儿子闹腾闺女,王兰花笑了,佯装一脸嫌弃开口道:“去去去,别在这烦你姐,你姐刚回来让她回屋休息休息。”
“妈,没事儿。”沈莹笑着回了一句,看着眼前黑不溜丢的亲弟弟,再想到沈蒙那个小胖墩,还真是差别太大了。
不过都听可爱的,白白胖胖性子乖巧,一个又黑又皮,性子跳脱,还真挺有意思。
别说,沈莹还真带了好吃的回来。
她身上挎着一个书包,看到上下蹦跶的沈瑞,她便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糖。
这是她从书店回租房那边时候顺路买的,书包里还有一包桃酥,一条烟。
之前设计图的事儿除了沈清河的工作岗位之外,厂里还给了沈莹一笔钱,买这些东西花的就是这里面的钱。
对于钱这东西,沈莹花起来挺大方的,毕竟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能花就花呗。
上辈子时候老是有人说,世上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钱还没花完,人没了。
上辈子沈教授绝对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她突然来了这个世界,她的房子车子还有存款都没做出处理,这事儿还不知道她离开之后怎么搞呢。
沈瑞看到沈莹掏出来的糖和桃酥,小嘴微张发出夸张的“哇哦”一声。
就连王兰花也被逗笑了,“沈瑞,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也太搞笑了。”
“噗呲!”沈莹也跟着笑了。
乐呵呵伸手抓了一把糖,然后拿了一块桃酥递给沈瑞。
“多了多了,糖吃两颗就行了,吃多了坏牙。”王兰花看到闺女大方的动作心疼说了一句。
那一把得七八颗糖了,王兰花从来不知道闺女手这么大方。
“谢谢姐,我出去玩儿了。”沈瑞看到老娘脸色,为了避免老娘没收糖,飞快回了一声就哧溜一下跑出去了。
看着儿子的动作,王兰花被气笑了。
“这臭小子!”王兰花笑着继续道:“莹莹下回你别给这么多糖,惯的他。”
“没事儿,瑞瑞爱吃就多吃点。”
至于吃坏牙这种事儿在村里是不需要担心的,根据沈莹原本的记忆来看,家里一年到头吃糖的机会不多,过年时候能吃点儿,偶尔二叔回来带一包糖甜甜嘴,家里还得供俩孩子读书,平时哪来的闲钱买糖吃。
说完话,沈莹拿出一颗糖剥开,上前两步把糖塞进了老娘的嘴里,笑嘻嘻开口道:“妈,你也吃,可甜了。”
闺女动作太突然,等到王兰花回过神的时候你经尝到了口中传来一股甜甜的味道。
“你这孩子,我又不是你弟弟,这把年纪还吃啥糖啊。”王兰花嗔怪一句,但是心里忒高兴。
果然,闺女是贴心小棉袄啊,儿子那么多糖拿着就没心没肺跑出去玩儿了,闺女还记得这个老娘呢。
这是王兰花第二次吃糖,在娘家的时候她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家里好吃的都给男娃吃,她一个丫头片子可没这好东西吃。
记得很清楚王兰花只有结婚那年偷偷吃过自己的喜糖,那次还是沈清河偷偷塞给她吃的。
后来家里条件不太好,那时候沈清河还在读书呢,家里省吃俭用供一个高中生不容易,再后来王兰花生了孩子,好吃的都紧着孩子吃,哪里舍得自己吃糖。
再次吃到糖,还是闺女喂的,确实很甜。
沈莹发现老娘偷偷红了眼眶,她没开口问这茬儿,而是开口问:“妈,糖是不是很甜?”
“甜,特别甜。”王兰花鼻子抽了抽,红着眼眶笑着回了一句。
“好吃吧,等将来我给妈你买好多好多糖,让您吃个够。”哄人这事儿沈莹还挺会,反正哄老娘就和哄小孩子一个道理,差不离。
“噗,你当我小孩子呢,还吃个够。行了行了,你休息去吧,时间差不多了一会儿你爷奶估计回来了,我去做饭。”王兰花被哄得破涕为笑,心里微酸微甜。
看到老娘进了厨房,沈莹没回屋休息,而是把买的东西放在堂屋,然后走了出去。
作为一个红旗下长大的人,沈莹做不到一家子都在干活儿自己却在屋子里休息这种事儿,更何况她并不累。
走出家门,遇到村里人沈莹主动开口搭讪,待知道老爷子老太太在地里,沈莹便按照记忆朝着自家地走去。
到了地方,老两口看到沈莹过来的时候还愣了一下,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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