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第 94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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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边写着“xx杂志社”,他面前小楼的牌子是“xx摄影工作室”,据说和业内多家广告公司有合作。

    意料之中的是,那辆suv也在这栋小楼前停了下来。驾驶室的车门打开,一位衣着奢侈的中年男人走了下来,他走到汽车后排,拉开车门,那只让姜乐忱眼馋了一路的金毛犬优雅的跳下了车。

    这只狗比姜乐忱想象的还要漂亮,背线流畅,腰短胸深,四肢强健,尾巴自然下垂,骨盆端正极了,一身皮毛亮的像金子。姜乐忱喜欢动物,看到这么漂亮的狗就手痒,恨不得现在就把脑袋扎进它的脖子里,好好闻闻大狗狗身上的味道。

    小姜:“咱们上去打个招呼吧,看来我今天的拍摄搭档就是它了。”

    说完,他就带着助理和执行经纪人走了过去。

    “您好,”他率先向那只狗的主人做起自我介绍,“我是姜乐忱,是‘宠爱之星’的代言人,这只狗狗就是今天的模特了吧?”

    说话时,他主动向那只漂亮的金毛犬伸出手——和陌生狗狗交朋友时,要先伸出手让对方嗅闻自己手上的味道,表达自己对它没有恶意,然后才能抚摸它们。

    姜乐忱总是和动物打交道,几乎没有动物不喜欢它。他本来以为,这只金毛犬在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动物味道后,会像其他小狗一样把他当作同类、冲他摇摇尾巴,但出乎意料的,那只金毛犬居然后退了一步,蹲坐下来,撇过头,一副很高傲的模样。

    而且,姜乐忱居然从它的眼底看出了一丝不屑。

    “抱歉,”中年男人开口,“钱瑞驰不喜欢粉丝离它太近。”

    姜乐忱:“…………???”

    他出道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比这只狗还会耍大牌的家伙。

    姜乐忱问:“您是他的主人吧?您怎么称呼?”

    “我确实是饲养它的人,但我不是它的主人。”中年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来,“我是它的经纪人。”

    姜乐忱:“…………”

    有那么一瞬间门,姜乐忱大脑里闪过一句疑问——既然狗的主人能被称为经纪人,那他的经纪人是不是可以叫主人啊?

    ……

    “好的,非常感谢盛老师接受我们的采访。”编辑收起录音笔,为刚才将近一个小时的访谈内容感到非常满意。

    “不用客气。”落坐在沙发对面的盛之寻语气谦和,“能被邀请来拍摄你们的创刊封面,我很荣幸。”

    《T.A.》作为一个新创刊的时尚杂志,若不是他们的总编和盛之寻的经纪人有多年私交,他们根本无法请来圈内最炙手可热的顶流做专访。

    今日除了专访之外,还安排了棚内拍摄,拍摄主题定为“春日奇想”——虽然现在还是冬天,但时尚杂志提前两个月拍摄是业内的规矩。

    盛之寻已经换上了从品牌借来的超季新款,一头乌发向后梳拢,露出那双幽邃的暗蓝双眸,举手投足间门彰显着一派贵气。

    在采访过程中,盛之寻十分配合,即使遇到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他回答的也很有条理,逻辑清晰,这样的采访稿子写出来才值得一看。

    有的艺人大脑空空,词不达意,说每句话前都要看一下经纪人的眼色。编辑在刊登稿子前,要预先把稿子交给经纪公司审核,返回来的稿子经常改得面目全非,经纪公司美其名曰:“你们这么写,不符合艺人的定位……你们这么写,粉丝会有意见……你们这么写,粉丝会失望的……”

    ——编辑们最烦遇到这样的艺人,私底下偷偷给这种艺人取了个代称,叫“经宝男(女)”“粉宝男(女)”,这么宝贝的艺人干嘛还要出来接受采访,老老实实拍戏,只活在作品里不好吗?……哦不对,这样的艺人一般都没有作品。

    盛之寻起身,正要去旁边的更衣室换衣服,忽然听到从小楼外面传来了一阵吵闹的狗叫声。

    而且,那不止是一只狗叫。听上去至少有四五只,大狗声音低沉,小狗声音尖锐,吵成一团,听上去像是狗狗开会。

    “怎么这么吵?”一旁的经纪人说,“幸亏先做完了采访,要不然收音都有问题。”

    编辑解释:“我们隔壁那栋楼是一个摄影工作室,我今天早上看到他们那边来了好几只品种犬,好像是什么宠物用品的广告拍摄。”

    和宠物有关的拍摄?

    听到这样的拍摄主题,盛之寻心里一动,身体已经先一步走到了窗前,向隔壁望去。

    小楼连绵,每栋小楼都自带五十平左右的后院,这家杂志社把小院装饰成了阳光棚,编辑时在闲暇时可以去阳光棚里喝杯咖啡。而旁边的那家摄影工作室,后院被改造成了拍摄布景,铺上了假草坪,种上假花,还在假花丛里竖起了一座秋千,秋千对面是补光板和相机。

    几只不同品种的狗正围着秋千绕着圈的跑,边跑边嗥,一群人手足无措地围在旁边,即想制止狗打架,又不敢下手,怕薅掉狗毛,影响今天的拍摄。

    关键时刻,一个矫健的身影挺身而出,一头扎进了狗堆里。

    “谁是乖狗狗??!!”年轻人一声大喊,高高举起手臂,只见他手里拿着几条足有半块小臂长的肉干,撕开包装袋后,肉干的香气瞬间门弥漫了出来。

    在闻到肉干的味道后,汪汪队的动作明显迟缓了一秒,年轻人当机立断,把手里的肉干向着院子四周不同的角落扔去,这一次他的诱惑起了效果,汪汪队们立刻被“分裂”,几只狗分别向着不同的方向跑了过去。

    在几只狗中,有一只特别显眼的金毛犬。它皮毛亮得像是绸缎,跑起来像是水波流动,它也瞅准了一条肉干,向着那个方向飞扑。

    可是,就在它经过年轻人身边时,年轻人忽然脱下身上的外套,向着金毛犬的脑袋扔了过去。

    金毛犬猝不及防,被外套遮住视线,过了许久才挣脱出来。

    而当它好不容易甩掉外套后,一抬头却正好扎进了年轻人的怀里。

    它一愣,正要从旁边绕开,可是年轻人出手如闪电,立刻握住了它长长的嘴巴。

    金毛犬:“……???”

    旁边的人:“……???”

    “你当我没看见吗?”年轻人一手握住它的嘴巴,另一只手的手指曲起,在它湿漉漉的鼻子上重重弹了一下,“刚才是你先去欺负那只泰迪的吧?”

    狗狗瞬间门被弹蒙了。它“出道”多年,锦衣玉食顺风顺水,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

    紧接着,年轻人又弹了第二下:“钱富贵,你真是红了就飘了,居然跑去欺负人家?它才五斤!你足足有五十斤!!”

    狗狗呜咽着往回缩,想把鼻子抽回来,可看似瘦弱的年轻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抓住它的嘴巴不肯松手。

    年轻人怒火中烧,又弹了第三下:“你粉丝五百万,就真以为自己是大明星了?你知道盛之寻吗,他粉丝有三千多万,还求着我给他写歌,请我和他合唱呢!和他相比,你算哪条大黄狗啊?”

    隔壁楼上的盛之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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