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第 133 章(1/2)
八月三十才是休沐日, 今天才是二十九,凌尚书是从公房里赶回到府里的。凌六爷迎上来,禀报∶"已经派人去请族长了。"
尚书府三房的十二郎杀了人,被杀的也是凌氏族人,关系上来说, 是远房堂兄。故这个事,族长也得出面。
凌六爷顿了顿,道∶"苦主是东楼十七婶,被杀的是她的长子。"
凌尚书贵人事多,也不是很能理得清这些边边角角的远房亲戚,只觉得听着耳熟。因亲戚的事若要求助尚书府,通常到管事那里或者老六那里就已经能解决了,通常到不了他这里。
怎却听着耳熟?
凌六爷一看就知道老爷子记不得了,提醒道∶"十二郎亲生的那家。"凌尚书脚步突然顿住,吃惊地看向凌六爷。
凌六爷点头∶"被杀的是他亲生兄长,唤作凌明辉。"
两个人一路走,凌六爷一路给凌尚书补充信息∶"说是赌债纠纷。照十二郎的说法,是他那兄长诱他去赌, 欠下了赌债。两人撕打起来,失手误杀了。….…"
凌尚书问∶"只什么?"
"咳。"凌六爷道,"仵作验尸,凌明辉后脑碎裂,凶器是一块青砖。十二郎……十二郎无伤。"
凌尚书再次顿住了脚步。
他曾在大理寺任职,于刑律案件都不陌生。这一听便知,哪是什么"撕打误杀",这是背后袭杀。
凶器是一块青砖,大概率是临时起意。
但临时起意也是故杀,即故意杀人。与失手误杀的过杀,即过失杀人,完全是两回事。一个判斩,不可收赎;一个判绞,可收赎。
凌尚书来到厅中,厅中等着他的是应天府推官。
推官道∶"府台令我给大人先通个气儿,具体怎么定,下午府台大人亲至再议。"
因嫌犯和死者同族,又是大族,官府都得和宗族协调着来,不能只凭律例判案。
一些鸡鸣狗盗的小事,宗族若愿意,内部就可以处理消化。地方官员也乐意如此,这样他们的任期内"案件"发生数就会少。
时下考核官员政绩,案件发生数、诉讼发生数都是考核标准。
所以应天府尹要等着凌氏族长到了再一同议。族长在城外,这一去一回,就得下午了。
推官带来了相关的文书和证据给凌尚书过目。一张凌延签名画押的赌债字据。一份凌延的口供。
凌延也不傻,杀凌明辉的事无可抵赖,他承认了。只一口咬定是兄弟二人因赌债发生纠纷才误杀,又说是凌明辉嫉妒他富贵,故意诱他去赌,从他这里坑钱。
至于林嘉、张安、刀疤三等人的事,他绝口不提。背一桩人命官司就够了,可不能再背第二桩。
他其实十分惴惴,不知道柴房里那摊血怎么解释,想着万一被质问,就推说是凌明辉的血。没想到根本没人问。他有些诧异,但也不可能自己再提起,就干脆闭嘴。
他不知道,官府的人赶到的时候,只有他和凌明辉的现场。柴房里已经被清理过,刀疤三的血全被冲洗干净。
凌延的杀人案里,凌昭要张安和林嘉全部隐身。他知道,凌延只要不傻,就不会主动再背一条人命。
凌尚书谢过了推官,送了客,对凌六爷道∶"叫九郎、十一郎都来。"
凌昭及冠已出仕,十一郎虽未及冠但已成亲,以时人的眼光来看,也算是大人了。如今家中有事,他们都该参与进来,便没有发言权,也可以看看听听,旁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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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六爷道∶"叫十四也来听听吧。"
他是十四郎的亲爹,几个儿子中十四郎一枝独秀。虽不敢妄想他像凌昭那样,
小小年纪就出仕,参与家族事务,但也想为十四郎争取个旁听权。
凌尚书道∶"他还小,心性未定,先好好读书,不要为这些事移了性情。"他批评凌六爷∶"勿要撼苗助长,伤了仲永。"凌六爷唯唯受教。
凌昭今日睁开眼的时候,外面已经太阳高悬。
身体和精神有阔别已久的放松感。自然睡眠终究和服药昏睡是不一样的。人身体的需求骗不了人。
他起床后便在等着,果然等到了应天府来了人,又凌尚书派人来唤他。
从容去了议事厅,连他在内,在家的四个成年男人是凌尚书、凌六爷,他自己,和十一郎。十一郎已经被这个事震惊了——他的兄弟中,竟有人杀了人,不可思议!他见到凌昭,便忍不住叫道∶"九哥!九哥!你可知道发生什么事!"
凌昭到了,凌六爷便把事情完整又叙述了一遍。
十一郎先前只知道凌延杀人,待听了细节,更震惊。惊于凌延赌,惊于赌之危害之大,更惊于凌明辉后脑碎裂而凌延身上无伤。
他已经不敢说话。
凌尚书问∶"熙臣 ,你怎么看?"
"不能是故杀, 有损声誉。"凌昭道,"按过杀论,判绞即可。"故意杀人是先有杀人之心后行杀人之事,这是恶。过失杀人是少年人争执撕打中失手了,是错,但不是恶。
二者性质完全放不同。所以虽都是死刑.但故杀判斩,尸首分离 ,必须偿命,非大赦不许收赎过杀判绞,能得全尸,也允许收赎。
这个思路是没问题的,凌六爷也是这么想的,他点点头,正要说话。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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