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 没这样的规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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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表明,旅游确实是一种放松心情的好法子。

    当然,并不是指那种像赶趟儿一样的旅游,而是真正什么都不去想,每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的旅游。

    反正周毅的感觉是,有钱真好啊,不需要考虑太多,想休息就休息,想玩就玩。

    而当周毅第一次来到吕州的月牙湖之时便觉得心旷神怡,尤其是那座美食城,像是一颗老鼠屎镶嵌在了绿宝石之上,颇有一种别具的美感。

    这座美食城很有名的,毕竟在月牙湖边只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用日进斗金来形容。

    只可惜,这年头对于公益诉讼,尤其是环境保护之类的公益诉讼,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社会团体才可以提起。

    个人是不能这么做的。

    但是问题就这么来了,当法律规定的这些团体如果不提起诉讼的话,那也就意味着,没有环保公益诉讼了.....

    最经典的,可能很多当地人都不太知道,早在1996年的时候,辽省就尝试办了环保法庭,但是尴尬之处就在于,很多年过去了,没有米下锅....

    这个问题没法聊,所以两人便很快转移了话题。

    出门度蜜月自然是很开心的,只是两人谈的话题在外人看来总是那么的奇怪。

    月牙湖玩了半天,两人便决定寻找一个地方觅食,既然来了这里,那当然不能去美食城了。

    周毅找了一会,很快找了个农家乐,距离月牙湖大概十公里左右,是一个旅游村庄内。

    眼看着周毅好像有点累,旁边的周欣然笑道:「行了我开吧,你这昨晚上也没睡好,虚的......」

    雾草,听到这话周毅顿时不满了,男人谁都不愿意在这方面认输,尤其是面对自己的老婆!

    于是周某人顶着黑眼圈一边往副驾驶走一边说道:「我怎么虚了,我这么龙精虎猛,大家熟归熟你也不能诽谤我知道吗?」

    「我这是昨晚睡得有点迟....」」

    周欣然哈哈笑道:「好好好,知道你很强行了吧,下次别逞能,牛可是会累死的。」

    丢下一句话,周欣然开车出发,只有周某人瞪着眼睛,决定今晚上必须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厉害!

    村子名字叫井村,反正在网上评价,说这里的风景很不错,农家乐虽然有那么一点坑,但总体来说还算可以了。

    毕竟这年头,你但凡出来玩,那肯定是要让人家赚钱的。只是这里的路弯弯绕绕不少,周毅坐在副驾驶上感觉有点害怕。

    「欣然,你慢点开,这些路上得提防有人突然冲出来,小心点。」周毅想了想在旁边提醒道。

    周欣然点点头,还是将速度开始往下降,但是已经晚了!说时迟那时快,只听砰的一声响,顿时,就看到前面的某个东西飞了出去。

    好在周欣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女司机,涉车踩得很及时。

    「撞了什么东西了,挺白的,肯定不是人。」周毅一边下车一边说道。

    感觉有点倒霉啊,还是说自己只要和周欣然出来,这开车必定出事?

    否则没道理啊,这都快到那个村子了,结果还能出事故。不过只要不撞到人,那其实什么都还好。

    周欣然也有点担心,不过下车后看了看顿时松口气。

    「是一只羊啊,这地方公路上有人放羊?」周欣然很是奇怪道。

    周毅闻言道:「没见识了吧,在有的地方,公路上见到羊或者牛这些动物那是常有的事。」

    「你没听说过吗,有人开车去那个哪来着,撞了人家当地的什么牲口,完了牲口主人很是热情的邀请他吃肉,之后还很热情地开车送他

    去火车站.....」

    说着周毅自己看了看前面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一个老汉,顿时摇摇头道:「这时候确实不太适合讲这些笑话。」

    撞死了人家的羊,而且还是因为周欣然没有控制好速度的原因,那该赔就得赔,这没什么好说的。

    这和之前他周毅撞了别人的狗是不一样的。

    那大爷走过来,看了看已经断气的羊,随即向着周毅走了过来。

    「我昨感觉他好像很生气的样子呢……」周欣然犹豫一下

    周毅已经从怀里掏出了一包烟道:「我们把人家的羊撞死了,那人家肯定不高兴啊,没事的。」

    然而,周毅还没等上去递烟呢,对面的大爷已经开口了:「开那么快寻死呢?是要上天吗?你们这些年轻人,你看看把我的羊撞的!

    周毅闻言脸上陪着笑,掏出了一根烟递了过去道:「大爷,实在是不好意思,确实是我们的问题,所以我们该怎么赔怎么赔就行。」

    对面的大爷闻言更生气道:「撞死了我的羊赔个钱就行了?啊?我养这些羊花了多少心血你们知道吗?」

    「这个确实是我们的问题,您老说做什么,我们就怎么做,好不好,毕竟您看羊都撞死了,总得有个解决的办法对不对。」

    周欣然上前陪着笑道。

    「一万块!你们不是有钱吗,赔啊!

    周毅脸上的笑容一怔,倒不是说怎么样,这老爷子挺敢要的。

    现在的一只羊,一百斤,就算是按照京州市场上的零售价来计算,这怎么也不可能卖到一万块。

    有钱归有钱,但是这种事.....就是说不出来什么感觉。

    「老爷子,您这羊就算是再长几年也卖不到一万块吧?这个价钱....」旁边的周欣然开口道。

    她的性格相对于来说更加直接一点,我们愿意赔,但不代表就能当冤大头。

    殊不知,对面的大爷吼得声音很大:「卖不到一万?我这羊可是公.....哦不,是母羊,这以后要是产了崽子,别说一万了,两万三万我都能卖,让你们赔一万已经便宜你们了好嘛!」

    「不赔是吧,行啊,我报警!」

    周毅一瞬间都感觉不知道咋说了,这年头一只羊的价值还能这么算?

    那这是不是说,以后不小心摔坏了别人的一颗受精的鸡蛋,就得赔无数只鸡啊。

    「不是,大爷,这不能这么算吧,我们撞死了羊确实不对,该赔就得赔,但您这样....」

    眼看着周毅说的话好像要和那个大爷吵起来了,周欣然赶紧上前道:「大爷,一万有点多,这样吧,八千,大爷你看怎么样,就当我们买下来了。」

    说到这里,周欣然看向了周毅笑道:「就当咱们自己买回去吃了,等会去了农家乐,让他们弄个烤全羊吃。」

    花八千买一只普通的羊好像不那么划算,但账不是这么算的。

    毕竟你这不是那种买卖行为,应该算是侵权赔偿,所以不能按照那么来算。

    而且,这种行为其实影响不好,否则哪天你在路上看到了人家的羊,想买呢,人家不卖。

    完了你直接开车去撞死了人家的羊,然后掏钱买,那你说这行为合不合适。

    周毅也是想起了之前方大状喝多了以后经常聊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弄脏了别人的衣服或者鞋子,人家让你按照原价赔偿,那你能不能把人家的东西带走。

    如果按照我们正常人的理解,这当然可以啊对不对,那我给你原价赔偿,那岂不是意味着我把你的东西买下来了吗?

    但这种思维方式不是法律上的思

    维。

    用方大状当时的解释说,你给对方的赔偿,是弄脏对方衣服的赔偿,记住了这个叫侵权损害赔偿,而不是买卖。

    虽然好像用原价来赔偿有点不合理,但要记住,这个赔偿多少是自己协商决定的,你愿意出这么钱来赔,那到哪里说也没用。

    要想拿走,你得在事先就说清楚了。

    周欣然当然也是想起了方大状之前说的,因此她刚刚专门说了一句,这就当我们买下来了。

    对面的大爷直接道:「不行,一万块,少一分钱都不行,而且怎么你们就要吃烤全羊了,咋了你们还想把我的羊带走?」

    周欣然闻言道:「啊?大爷,我刚刚不是说了吗,算我们买了羊啊,你看,八千块,三千算赔你的钱,剩下五千算我们买羊的钱,这还不行吗?」

    「不行,咋了你们哪天上街撞死了人,给人家赔钱后还要把尸体都拿走是不是?」大爷同样在那里喊道。

    周毅和周欣然对视一眼,随即道:「那您报警吧,让警察来看怎么说,本来我们是为了你考虑解决这个事的,但你好像不想啊。」

    说真的,这事说成什么,八千块赔偿绝对够了,而且还多了很多。

    可结果非要一万不说,羊也不能被带走。

    而且,真的说起来,这大爷才算是弱势方,警察来了,自己可以直接喊一个律师来处理,只要不是肇事逃逸,剩下的就慢慢拖呗。

    一句话,走法律途径,你去告,你看看法院判赔多少。但这是理想状态,生活中可不会这样。

    对面,秦大爷闻言直接怒了:「报警是吧,行,你们两个别走,我现在就报警,撞死了我的羊还有理了是不是!」

    「我告诉你们,看看头上那叫什么,那叫监控,这里是有监控的,你们别想跑!」

    周毅抬头一看,雾草还真的有监控摄像头,这是巧合吗?

    不过他还是说道:「你放心,我们不跑,就这么等着咱就看看警察同志来了咋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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