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67章(2/2)
根本原因归于太想把她留在自己身边了。
最开始,送生日礼物这件事,沈厌询问过迟川和盛柳,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找两位助攻帮帮忙。
盛柳自称“情场小王子”,不过是假的,一年交女朋友不超过三个,对不起他这个称号,主意出得更是一塌糊涂。
应该说是,偏离主题。
他明明问盛柳送什么成年礼物给未来对象比较好,后者抓住“未来对象”四个字又叭叭叭叭叭了一顿。
对话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
盛柳想的是:搞什么啊,追这么长时间了还没追到手,情书写一封不行,写十几封、几十封,不行的话写一两百封,就不信打动不了。
终究是盛柳想得太简单。
写情书早就过时了,不过,她写的不过时,对,她还欠了他一封情书。
初步判断,盛柳没多大用。
好在有迟川。
迟川关键时刻很靠谱,毕竟温书梨和沈厌是他磕的第一对cp!绝对不能be!
相对于盛柳的无效疯狂输出,迟川直接简单一句话:“阿厌,你这么喜欢梨子,那就送认为最重要的,代替不了的。”
“戒指怎么样?定制。”沈厌说:“代替不了,独一无二。”
闻言,迟川差点惊掉下巴,刚吞进喉咙的橘子猛地呛了他一下,咳嗽停不下来,脸憋得通红。
“阿厌,你认真的?”
他拍了拍胸口自救,缓了缓,“劝”他:“不是阿厌,你想想,梨子成年送戒指,那结婚送什么啊,总不能用碳酸饮料的易拉罐环求婚吧,除了戒指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再想想再想想。”
不无道理,但这不代表戒指只能送一次。
戒指,代表热恋与忠诚,神圣爱情的象征。
她应该会喜欢。
沈厌眉尾稍动,笃定说:“不用想了,戒指,下午找人定制。”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下来,迟川对他的了解足够多,一旦认定,便不会轻易改变。
固执?应该有。
但放在感情上,非她不可,痴情,也深情。
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不分年龄,哪怕现在的他们在外人眼里很大概率让人误以为一时兴起,也许别人有这个可能,但沈厌没有,他从来没有。
他是一眼定终生。
……
那天下午,沈厌找设计师商谈好戒指外观、成色、还有内圈嵌入的英文字母等。
设计师是老牌的,尤为注重细节,方案最终敲定已经是六个小时之后了,很难想象,一枚小小的戒指,需要折合一整天四分之一的时间。
迟川困得不行,眼睛惺忪开合,远处一看像是没有骨头似的,整个人黏在了休息区的沙发上。
见沈厌过来,他先打了个哈欠,揉眼,“好了?设计师怎么说的?是不是觉得你特难伺候?”
末了,还补充一句:“我要是那位设计师,早就被你磨得没耐性了,下午一点到晚上七点,你也不看看我有多无聊,谁家订制戒指需要六个小时,天都黑了哥。”
这哪是一句,分明好几句。
迟川喋喋不休:“我应该在家里待着打游戏,反正高考过后我妈也不怎么管我,怎么想的,脑子当时抽了,真后悔跟你来……”
“请你吃饭。”
沈厌向他抛了瓶水,又从兜里拿了一个方正的盒子,同样抛过去,下巴抬了抬,“报酬。”
迟川以为自己是免费的廉价劳动力、工具人,天知道还有意外之喜。
是他念叨好久的一块机械手表,他攒钱就为了买它,没想到,他的好哥们儿居然替他收了。
沈厌是清溪省的榜眼,奖金不少,一块手表而已,收了就收了,送人。
再加上他家里不缺钱,长得又帅,天之骄子无疑。
“我去,阿厌,你太懂哥们儿了,咱俩不愧同为三年寒窗。”迟川做了个抱拳手势,“我突然感觉这六个小时‘嗖’的一下过去了,一点儿也不长。”
迫不及待戴上,连连夸赞:“不错不错,跟你就不客气了,都是兄弟,这顿饭我请!”
“出息。”沈厌轻哂。
出了店,迟川碰了下他的胳膊,“走啊,吃夜宵去,火锅儿走起,高考后我的经济自由了,我爸、我妈、我舅,还有很多亲戚都给我塞红包,不要不行。”
有点欠揍。
忽然想到什么,迟川恨自己说太快,拍了下嘴,表情歉意,“对不住阿厌,我……”
街边灯火阑珊,光亮暖黄澄澈,照落少年的黑色T恤,色调一冷一暖,正面交织,冷调完全压制。
沈厌滑手机的动作一顿,随后又恢复如常,自动略过话题,“哪家?说个地址。”
迟川想说他经常去的那家,话到嘴边,倏然变成了:“阿厌,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梨子?”
他是偶然才知道的,以沈厌的性格,也不会主动说。
这个话题涉及他的私事,本不方便过问,但既然成为伴侣,就要坦诚相待不是吗。
少年眸光黯了黯,没应。
站于沥青路一侧,身影愈发孤寂。
作者有话说:
阿厌亲亲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