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对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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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定向给出了萝卜,同时以治理地方械斗为突破口。

    老人写出了一篇文章,他在福建的影响力最甚,一举一动都被各地模仿,很快就流传开来。

    “闽省地方,山海交错,非重洋大海,即峻岭崇山。凡生养其地人民,居近城市通衢者,习见官常,比户诵读诗书,讲求礼仪,故华族世胄,所在济济彬彬。

    惟深山穷谷愚民,平日深居简出,即不素习礼仪,又不知晓律法,心本蠢愚,性复强悍,往往或因私岔,或挟微嫌,持其族大丁多,动辄聚众械斗,互相斗杀。

    殊不知此宗彼族,虽分各姓,然皆同井共里之人,岂可忘却守望相助之义,自相残贼,以丧生命?

    依山阻水,家各自为堡,人自为兵,聚族分疆,世相仇夺。故强凌弱,众暴寡,风气之顽狅,岂不忘祖典公约?

    朽今日以文劝诸贤,务谨慎克欲,整饬门风,还以太平,以为后辈计。

    有犯者,则天理不容也,共击之不得助。”

    福建清田难为,实则地方官府没有威信,民不惧官,事事难办,则举步艰难。

    而想要治安地方,竖立威信,又恐皆抗,如今有了这篇文章,许多大族则不敢犯。

    这就是林云同的威望所致,无人能及。

    当然,有的人不懂形势,越是偏远的地方越是如此。

    南安县黄姓大族,有黄太兴向陈国梁等小姓索要积年欠租,因为太重,导致对方不给,最后吵了起来。

    陈国梁等人索性把黄太兴赶走了,黄太兴大为光火,纠结了族人去复仇。

    面对人多势众的对方,陈国梁等人躲避不及,三兄弟皆被围殴至死,众人还不满意,放火烧了屋。

    其余人敢怒不敢言,此事闹到县衙,县衙管不了,上报州府,此事很快被耿定向得知。

    还有人敢顶风作案,且如此恶劣,纵火烧屋,打死三条人命,耿定向直接调动卫所兵。

    四百余卫所兵,和地方差役合计五百余人,全副武装进了南安县,到了地方索要杀人者,民堡不开。

    “抗法者,以乱民论罪。”

    官兵逼迫过甚,见推诿不过,宗族不敢鱼死网破,最后勉强开门,但是只让进官,不让进兵。

    事情一来二去,闹了五六日也没有结果。

    耿定向大怒,直接呵斥了知县,以及卫所主官,限期三日内捉拿凶手归案,否则上奏罢两人的职。

    “整列。”

    将官大喝一声,卫所兵全部站起来,等着长官的命令。

    “进。”

    一声名下,几百人向民堡前进。

    民堡大门不开。

    “撞。”

    士兵撞着大门。

    民堡内的人,纷纷看向族长,要不要攻击下面的官兵,族长脸色阴晴不定,拿不定主意。

    反是不敢反的,但是放官兵进来也不敢放,现在进退两难,只能让人堵住大门。

    士兵们撞了半天,门破了,发现里面被堵的死死的,回去告诉长官,长官无奈告诉知县。

    知县让公差去准备梯子。

    看着简陋的梯子,将官感到牙疼。

    “这要是对面起了歹心,就靠这几副梯子可不好办。”

    “不要伤人,对面的人还是知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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