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开路(2/2)
“为什么不能信?”
阿皓的呼吸欲渐加重,最后才一字一顿说:“因为崔明皓这个人,也是后来才加入人口库的。”
为什么老街的人都叫他阿皓。
为什么他不爱别人叫他崔明皓。
因为他从出生那天起就不是崔明皓,这个人不过是后来莫须有捏造出来的。
阿皓亲身经历过,他太熟悉这套流程,只要警方愿意,这世上分分钟可以诞生一个有血有肉有过往的人。
他不得不谨慎。
……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阿皓从六小查到六中,还差梁月的住所没有查。
手里的文件袋里,资料与照片都厚了起来。
天快暗了,他看了眼时间,赶在公墓关门之前去了趟半山。
墓园的大门口,值班室的人已经在看表了,“这个点才来?马上关门了啊。”
阿皓默不作声塞了卷钱过去,那人掂了掂,眉开眼笑从一旁拿了一束几近凋零的花束过来,“正好还剩下一束,拿去吧老板,不过你抓紧时间啊,我也不好通融太久,逮到了要扣钱的。”
阿皓踏着长长的望不见头的阶梯,一路拾级而上,来到一座壁碑前。
公墓的下方是一座又一座的独立墓碑,最上方才是墙壁上的小隔间。
阿月死的时候,他根本没钱买下面的房子,只能草草将阿月葬在了这四四方方的小隔间里。
照片上的姑娘很年轻,只有十六岁,无限好的年岁,却只留下一个苍白的笑容。
她不仅是阿皓的亲妹妹,更像是他一手带大的孩子。
阿皓十四岁那年,阿月只有四岁,他们的父母在一场车祸里送了命,只剩下阿婆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
打从他记事起,阿婆就告诉他:“你是哥哥,要好好照顾妹妹。”
父母的离开让孩子过早成熟起来,但好在有
阿皓这个当哥哥的在,他一个人早熟就好,阿月还能保留一点孩子的天真稚气。
父母离开时,阿月才四岁,并不明白生离死别意味着什么,她还以为父母只是出远门了,不日就会归家。
等到她明白那对夫妇永远都回不来时,关于父母的印象也已经稀薄到看见照片都觉得陌生的地步。
这样也好,阿皓是庆幸的,至少阿月不曾悲伤过。
后来的那些年里,他一直践行承诺,他答应过阿婆会好好保护妹妹,就一定会做到。
阿月的家长会是他去参加的,即便那时候的他也不过是个少年,也挺起了单薄的脊梁,取代了父亲的地位,成为阿月的巍峨高山。
每年的生日是他替阿月庆祝的,别的同龄男生粗枝大叶,但他却很细心,会像慈母一样观察阿月最爱什么。家中不富裕,他就仗着成绩好,给同学写作业、考试作弊,赚点外快。
于是阿月有了洋娃娃,有了哆啦A梦。
只是那一年的哆啦A梦还不叫这个名字,因为台湾配音与译制的关系,大家都管那只蓝色的机器猫叫小叮当。
阿月爱不释手,总是盼望着自己也能有一只万能的胖猫伙伴。
那一年生日,阿皓问她:“许了什么愿?”
“想要一只小叮当。”
“不是给你买了一只吗?”
“这只是公仔,我想要真的那一种,可以从口袋里掏出宝贝给我的那一种。”
“那你想要它给你什么宝贝?”
“时间机器。”阿月兴冲冲地说。
阿皓沉默许久,“你想回去看看爸妈?”
“怎么会?”阿月很惊讶,“我都不记得爸妈长什么样子了,回去看见大概也只觉得陌生。”
“那你要时间机器来做什么?”
“我想快点长大。”
阿皓一愣,“为什么?现在不快乐吗?”
“快乐啊,可是我更想快点长大,好让哥哥不那么辛苦。”阿月抱着机器猫,望着瘦弱的哥哥,低声说,“长大了就能帮你分忧了,就不用你一个人撑起这个家了……”
她的哥哥没有童年,因为父母的离开,他好像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大人。
在阿月的记忆里,哥哥永远穿着旧衣服,衣袖裤脚都短了一截。
他不再踢球,因为球鞋已经快穿破,不适合参与这样激烈的运动。
也没有少年人的风花雪月、悸动初恋,因为他忙着学习,忙着赚钱,家里还有上了年纪的阿婆每天佝偻着腰骑着三轮替人送蜂窝煤,还有个被他娇惯的妹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
他说粗活就让男孩子来干,阿月就负责当个小公主。
也因此,阿月从来没有思念过父母,因为父爱母爱都有哥哥填补,她不缺什么,自然没有遗憾,也不再渴求。
如果日子永远这样过下去就好了。
阿皓静静地立在山头,冬天的夜幕来得极快,几乎是铺天盖地压下来,撵走了最后一缕夕阳余晖。
快得像是阿月的离去,他连再见都未曾说上一句。
那时候他在哪里呢?
啊,记起来了,他在做卧底。
年纪轻轻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警校,一毕业就被选中成为卧底。他记得那一项任务非常危险,原本是要经验更丰富的老警察去做,但一来他年纪合适,二来他需要钱。
阿月快读大学了,他想为她攒笔钱。
所以他去做了卧底,豁出身家性命,坚信自己身负至高无上的光荣。
他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的联络员,蒙锡城。
潜伏十个月,吃尽苦头,破坏了“老板”好几桩生意,当他又一次将情报传递给蒙锡城时,心知目标已有所警惕。
他劝蒙锡城这一次不要插手,先让“老板”放松警惕最重要,为了之后的一网打尽。
可蒙锡城不听。
一个是老警察,一个是新卧底,阿皓没有发言权,他只能选择无条件服从并且信任他的联络员。
可是东窗事发那一天,“老板”果然早有防备,他知道身边这几人里有卧底,只是还不清楚到底是谁。
那时候阿皓才知道,“老板”已经把他们的家人全都控制起来,穷途破路之际,他大笑着说所有人都要给他陪葬。
蒙锡城已经带着一帮缉毒警察赶来现场,将“老板”重重包围。
“老板”要警察放他走,否则这些人的家属都要死。
阿皓慌了神,要蒙锡城立刻停止行动,罪犯可以再抓,但阿婆和阿月不能死。
眼下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了“老板”,选择救他的亲人;要么抓捕“老板”,任由他的亲人陪葬。
蒙锡城选择了什么?
他眼底通红冲阿皓说:“我现在立马派人去救她们,但人今天必须要抓到。”
“来不及了,现在派人根本来不及——”
“崔皓,你镇定一点,他有可能只是在诈我们!你阿婆和妹妹也许根本没在他手上!”
“求你了蒙队,我赌不起!我赌不起!”
“就算人在他手里,你以为我们今天放走他,他就会放人吗?”
做卧底十个月,挨打也好,拼命也罢,崔皓没有哭过。
但今天他哭得像条狗,匍匐在蒙锡城脚下,求他救救自己的亲人。
蒙锡城也哭,但他不让步,他的儿子就死在一帮毒|贩手里。在他忙于奔波的那些年,四处为人民服务的那些年,他连自己的儿子都无暇管,连儿子行差踏错也不知道。
最终他的儿子死于吸毒过量,倒在他怀里时,四肢抽搐、口吐白沫,连一句“爸”都叫不出口。
他发誓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毒贩都剿灭。
蒙锡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他选择遵从内心,抓捕眼前的大毒枭。
等到崔皓赶回沧县,阿婆还在家里,问起阿月,她天真地说:“这个点,还在书店看书吧。”
崔皓发疯一样四处找人,却到处都找不到阿月。
蒙锡城派了人来,说是“老板”被当场击毙,没有问出阿月的下落,但他带了人手来,大家一起找,一定能找到阿月的。
崔皓甩开他的手,叫他滚。
蒙锡城说别这样,你立了大功,找到阿月就跟我回去,我会给你请功,你以后一定前途无量……
崔皓动手打了自己的上司,即便知道如此一来,前程尽毁。
可是前程又算得了什么
?
蒙锡城从来就不明白,他根本不是为了立功而去当卧底,也并不想做一个多了不起的警察。他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家人,他不过是觉得警察这份职业能更好地为阿婆和阿月遮风挡雨。
……
蒙锡城没有帮他找到阿月。
最后出手帮忙的,是一个叫屠辛的人。
他知道屠辛,却没见过。如何得知这个人的,也是因为“老板”的毒|品交易和屠辛有关。
他说:“我能帮你找到你妹妹,但你要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
“把命给我。”
把命给一个毒枭,这仿佛一个笑话,那他这些年来读的书、做的事、选择的职业又有什么意义?
屠辛问他:“你豁出性命去帮警察做事,他们是怎么回报你的?”
崔皓浑身发抖。
“他们在意过你的命吗?又在意过你的家人吗?他们心里只有立功,只有自己的前途,你不过是条狗。”
屠辛说,给谁当狗不是狗呢,至少给他当,还能快意恩仇。
为了找到妹妹,崔皓点头了。
天亮了,就在蒙锡城等人还一筹莫展时,屠辛把阿月带回来,送到了崔皓身边。
那个从小被他保护得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死得很惨,死前还被人凌|辱过,尸体都僵硬了,眼睛还瞪得大大的。
崔皓整个人都疯了。
而屠辛没有帮崔皓报仇,他要得到这个人,就要先毁掉这具身体里残存的善。
他把凌|辱阿月的人送给阿皓:“我说到做到,让你亲自动手,替你妹妹报仇。”
那是崔皓第一次沾血。
他曾幻想过成为一名光荣的警察,缉拿罪犯。但世事无常,当他第一次开枪,杀的的确是罪犯,却不是以一名警察的身份。
他的双手沾满了罪人之血。
但那一刻,他自己也成了一名罪人。
山间的风凛冽苍劲,不知疲倦地吹动山林,仿佛在悲鸣。
阿皓把花放在妹妹身边,伸手慢慢地,慢慢地拂过那冷冰冰的脸。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善恶之分?好人没好报,坏人却能升官发财。
但是不要紧,蒙锡城升职的第二天,就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刹车失控的大卡车撞死,当场殒命。
阿皓就远远地看着他,看着他倒在血泊里。
如果老天没有眼,那就让他来当这双眼。
他手持利刃,为阿月开路,为自己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