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 1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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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俊这么自信当然是有理由的, 十八年前他和林母还是夫妻那会儿敢在老婆孕期出轨,让私生子只比婚生女小三个月就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做生意已经小有起色,兜里有钱也有底气去搞搞“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了。

    林母当时被小三闹上门,折腾的可不只被迫变成早产儿的梅露, 还有梅俊本人, 原本柔顺的妻子像疯了一样盯着他和小三不放, 最后说是离婚收场可也闹得相当难看把他折腾得不轻,直接躲去了邻市发展。

    从那以后他就不想结婚只养情人, 因为不结婚就不会有女人顶着他老婆的名义禁止他找女人,而那些小情儿只要给钱就一个比一个温柔听话, 有的甚至还自愿给他生孩子, 可不比怀孕后就邋遢成黄脸婆的林母好多了?

    刚好梅俊离婚后生意就彻底起来了,规模放眼全球啥也不是,但放在省市之内还是有点说头的。到如今只单论他自己的身家差不多有数十亿,可以说养几个情人或私生子绝对没一点问题,他完全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真正感觉到男人有钱后可以为所欲为的快乐。

    这样好的日子他傻了才会给自己再找个老婆顶着怨妇脸管着自己,顶多养几个能养得熟的情人在身边偶尔充一充出席某些场合的女伴,至于他那一二三……好像有四五个私生子女了吧, 最小的那个才刚满两岁,孩子多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只要他还有钱,那些子女就只会对他孝顺讨好, 一个个在他们妈妈的教导下在他跟前表现得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所以,对梅露这个唯一的婚生女, 也是他的长女, 孩子很多的梅俊一点都不在乎。

    或者说在十八年前知道林母被迫早产, 让这个长女变成一个病弱婴儿后, 梅俊就第一时间放弃了她。

    这种孩子在他心里一般都是活不长的,就算侥幸养大那病怏怏的身体也干不了什么,以后嫁人都会被夫家嫌弃。

    既然是个命不长的孩子,不如一开始就不闻不问也就不用伤心了。

    后来他就高价请了一个著名的离婚律师,委托对方略施手段,很快就让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同样百般不情愿的林母,梅俊也不管这个孩子在一个因为怨恨他而开始迁怒的母亲手底下会过成什么样,反正就按照法院的意思每个月按当地最低消费的水准给抚养费。

    倒不是不能多给,毕竟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种,但因为林母那时闹得太狠了直接把梅俊给惹毛了,所以他也按林母给孩子多少钱他就多少的标准来算,反正就是不想让这个明显疯魔了的前妻多占他一毛钱的便宜。

    而后来事实证明梅俊对他前妻的想法是对的,林母一见他每个月给孩子打的钱就那么一点,完全没有便宜可占就再没有把大女儿放在身边养的心思,直接连卡带婴儿直接打包给了孩子外婆,自己在来年很快就去找了第二春一心就扑腾在上面了,心狠程度可不比他差到哪去。

    在对这个大女儿,他们这对前夫妻俩态度上明明是半斤八两,说是亲生父母可担任的角色更像一个极少露面甚至从没露面的资助人,但梅俊最佩服的前妻&#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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