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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了孩子,过着幸福平常的生活。

    温存完,林城说自己累了。林城满头都是汗,又累又可怜,傅荀终于决定放过他。

    这辆车还是太小,樱桃落了满地,傅荀咬了一口林城手里抓着的一把已经被捏烂掉了的樱桃。傅荀是真的稀罕林城。

    他下车,将外套脱了,盖在林城的身上。林城打着很轻的呼,傅荀下车去抽烟。

    傅荀活了小半辈子,什么都经历过了,偏偏情爱一事上懵懂不自知。他情人有过许多,却不知道如何爱人。他将亲情看得很重,重到就算是傅年杀人放火,他都能给傅年平了。他又把亲情看得很轻,家里除了傅年以外的许多人,他都不太在乎。

    他肩膀上又许多担子,别人都因为他背负的这些,称呼他一声傅二少。

    他要是不喜欢男孩子就好了,或者要是林城不是男人就好了,这样的话,林城就不会遇到狼心狗肺的他。他除了图林城的身子,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图他的什么。林城不爱他,他总不能去图林城的心,林城要是不给他,他得多没面子。

    “荀,阿荀。”

    傅荀听到林城熟睡中的呢喃。

    他把车门开了条缝,让山风吹进车里去。他们与海边还有段距离,而这里已经春暖花开。傅荀脱了身上被扯破的衬衫,丢到后车座,他抱起林城,将林城带血的裤子脱掉。

    林城迷迷糊糊地醒来,睁开一条眼睛缝,他仿佛还没清醒过来,以为自己还在梦里。他勾着傅荀的脖子,用脸颊像小猫撒娇一样去蹭:“我疼,你不要再来了。”

    傅荀要荒唐的某跟神经迫踩了一脚刹车,他将林城放在副驾,关了车门,步行到镇上的一家药店。在许多药里,他选了一管外敷的药膏。付完钱,他匆匆地走了。

    街上是浓浓的烟火气,烤串香气四溢,被遛的小狗在电线杆下撅腿撒尿,人间可爱。傅荀低着头,固执地不肯去看一眼。

    其实他们两个人的结局从相遇那一刹那起就注定了。他对林城一见钟情,而林城对他避之不及。林城就好像傅荀幼年时爱吃的蚕豆,硬硬的,脆脆的,滋味初初尝起来一般,细细咀嚼后,才觉得回味无穷。

    傅荀回到车里,林城还没有醒。傅年撩起他给林城大腿上披的外套,伸手去给林城上药。

    林城醒了,很茫然地看他,眼神里带着怯:“你,要做什么?”

    傅荀没有说话。

    林城了然,他伸手掀开了外套,自己磨磨蹭蹭地爬起来,朝着林城露出自己的身体。他的身体无疑是漂亮的,在男人中也算是健硕,十分吸引女性喜欢。原本他有足够幸福的人生,只是一切都被傅荀毁了。

    他没法说自己不恨傅荀。

    可傅荀现如今是他的丈夫,是他的一切,是他的家族得以赖以生存的唯一支点。

    “不好意思,我刚才睡得比较沉。”林城趴在方向盘上,他用外套把方向盘遮挡住,免得脏了车。

    傅年的手伸出去,握住林城的脖颈。那脖颈十分粗,傅年的手贴上去,手指抚弄着林城的喉结:“继续睡吧。”

    林城一愣。

    林城的脸颊上还有未干的泪痕,傅年狼狈地别过脸,好像不愿意承认,带给林城这一切伤害的是自己。原本他只是想要把林城带在身边,温柔以待,像对待他以前的那些小情人一样……

    林城是他的妻,多少会和他之前的小情人不一样。

    “我不做了,你继续睡吧,我就是给你上药而已。”傅荀说。

    林城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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