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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
顾小北刚来旧金山没多久,还没有找到在奢侈品店里当销售员的工作。他的室友刚搬走,他就一个人待在房间。
去旧市场逛,看见一张特别漂亮的躺椅,就想买下来,放在房间里。他可以躺在躺椅上,摇啊摇,轻轻晃,像是盛在酒杯里的红酒液,微醺的感觉能够让他在躺椅上做一个有林隐陪在他身边的好梦。
他从旧市场的一头走到另一头,走了三遍,克制住自己想要购买那张二手躺椅的冲动。他将价格记下来,是五十美金。
他眼睁睁看着亚裔老板一边抽烟,一边将烟头戳在躺椅的腿上,烫出一个黑色的伤痕。仿佛烫在顾小北的腿上,他疼了一下。
晚上,他回到公寓,躺在家里的床上。他睡不着,去阳台,开着一盏小灯,他坐在凳子上看书。书是旧的,被他翻出了毛边的质感。
还是那本《庄子》。
是他被林隐罚抄写时,抄写得最多的那本书。
公寓不隔音,他听见隔壁人家在吵架。用的是英文掺杂着中文,顾小北的英语成绩不是特别好,不过靠着一些熟悉的国粹,他至少能够听懂对方在吵架。
阳台上种着玛格丽特和粉蔷薇。
他倚着阳台看热闹。
不多时,有人跑到阳台。
那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生,特别瘦,瘦到好像整个人都只剩下骨头。
“于力,你要是再敢出轨,你信不信老娘我就从这里跳下去!”女人歇斯底里地说。尽管她脸上的表情接近于疯狂,有种精神病院出来的那种气质,特别随心所欲似的,但她依旧是漂亮的。
像火红的玫瑰,但她比红玫瑰更漂亮。
于力是一个中年男性,年纪比她要稍微大一些。他们吵架的声音格外大,很快就有邻居喊着让他们闭嘴。有人报了警,有小孩被吵醒了,小孩一直在哭。
有英文哄睡的hush little baby儿歌声响起。
女人的目光挪向顾小北,忽然眼睛亮了一下,像星星,但她的眼睛比星星更闪亮:“小北,接住我!”
顾小北愣怔着,往后挪了两步,女人跳到他的怀里。他低头看,那是一张过于漂亮的脸蛋,只是带着不健康的黄色,身体特别瘦。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孙夕夕,你的初恋。”孙夕夕笑着说。
顾小北哪儿记得这么一个孙夕夕?
“我经常跟你叔叔聊天,四年前他还经常发你的照片给我,后来就再也不给我发你的照片了。他也不和我提起你,他说你有喜欢的人了,你喜欢谁啊?”孙夕夕勾着顾小北的肩膀,拉着他往客厅里走。
在他们身后,是于力的谩骂声。
顾小北给孙夕夕倒了一杯茶,是红茶,孙夕夕笑话他和他叔一样老气。
“你还没有回答我,你四年前喜欢上谁了?是跟我长得很像的女生吗?”夕夕是个乐观开朗的人,很会自来熟。
“不像。”顾小北说,“我都说了,我没喜欢你,你一个女孩子,能不能别总是把喜欢挂在嘴上。”
真不知道他和现在的孙夕夕比,谁是小流氓了。
“可是你叔叔说你喜欢过我,你叔叔明显比你更靠谱。”孙夕夕双手撑着沙发,身体后仰,肩膀微微下塌。
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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