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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埃蒙,今天家里多备一副碗筷,让女佣做几道小北爱吃的菜。甜品加一份冰激凌,荔枝口味的。”林隐嘱咐道。

    他看了顾小北一眼,顾小北正低头把鞋盒装进纸袋子里。顾小北穿着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胸前戴着黑色的围裙,衬衫的袖子挽了起来,露出精瘦的小手臂。

    记忆中,顾小北很少有这样的穿着。带着点随性和不羁,不像工作时,穿的西装那么正式,也不像读书时,穿的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衣服那么艳丽。

    顾小北小时候,特别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当然这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林小星爱穿颜色鲜艳的衣服,顾小北就爱学林小星。

    林隐花了许多功夫,也没能让顾小北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反而是他自己的衣柜里,多了几件顾小北送给他的红色短袖。

    “今天回家吃饭。”林隐拎过纸袋子,伸手在顾小北左手的无名指上小幅度地敲了一下,“小北你听到了吗?”

    顾小北缩回手,点点头,就当是应下了。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顾小北早早地就过来了。他拎了一瓶红酒,是上好的Chateau Ausone。

    埃蒙笑着从他手里接过酒,拿到厨房去用醒酒器醒酒。

    顾小北在林隐对面坐下,林隐拍了拍身边的位子,让顾小北坐过来。

    顾小北只好起身,坐到林隐左手边摆着餐盘的位置上。

    “小北这是嫌弃我了?”

    顾小北不免想起童方明之前说的话,他的乍然离开,可能会另林隐多想。他趁着餐厅里没别人,勾着林隐的下巴,偏头在林隐的唇上吻了一下。

    因为害怕有人过来,所以不敢吻得太久。

    已经拿着醒好的红酒过来的埃蒙轻声咳嗽了一下,顾小北看过去,发现埃蒙面上的表情很耐人寻味。

    他掩饰性地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林隐的唇角,闷头吃距离自己最近的一盘三文鱼刺身。

    刺身吃得太急,顾小北连连咳嗽。埃蒙适时地去了厨房,将空间留给他们。

    “半年不见,小北的脸皮倒是变薄了。”林隐似乎只是在陈述事实,但听在顾小北的耳朵里就有些狎昵逗弄的意味。

    顾小北以前喜欢穿颜色艳丽的衣服,现在却爱穿颜色单调的衣裳。他今天过来林隐家里吃晚餐,穿的就是一件黑色夹克,配上一件灰色卫衣,显得他比起以前成熟许多,也简单许多。

    反观林隐,今晚竟穿了一件粉色的低领毛衣。领口是圆的,将以前顾小北特别爱在上面留印子的脖颈露出来。

    “小北,今天晚上要不要留下来,有些问题我想要和你讨论一下。”林隐说。

    顾小北脸色涨红。

    如果单单是林隐说这句话,顾小北不至于如此。而是林隐一边在笑着问他留不留下来,一边在用脚掌蹭他的小腿。

    他根本经不起林隐的逗弄,又怎么拒绝得了林隐?

    这一顿饭,表面上吃得还算平静。

    顾小北吃完饭后近乎狼狈地跑去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他喝了点酒,醉倒是没醉,可耐不住某人比酒还能让他醉,他走路都有点脚步虚浮。

    他刚推开卫生间的门,就听埃蒙在和林羡之说话。

    林羡之是林隐的二哥,他的声音很独特,像是电视剧里的公公,他说话就跟吊过嗓一样细长尖锐。

    在林家出事后,林羡之是最早跑到美国来的,他卷了不少林家的财产过来,把林仁和气得晕倒过去两次。

    林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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