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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系上安全带,前往林隐的家里。

    顾小北觉得,这么多年,真的不能怪他喜欢上他的林叔叔。

    林隐为人那么好,那么多人喜欢林隐,所以多他一个,真的不多。

    在顾小北的记忆里,能够回忆起最温暖的日子,就是林隐在阳台边的藤椅上看书,他枕在林隐的大腿上,放弃自己打篮球和跟朋友出去露营等活动,听着林隐手中的书页沙沙的翻动声。

    仿佛时光也变得有迹可循。

    拿到了休假的假条,顾小北心里松了一口气。

    他开车去距离公司最近的一家花店,选了一束粉玫瑰,花店老板是他的大学同学,因此他在这里买花可以打八五折。

    他以前每个月的十五号都会来花店买一束粉玫瑰,带回家里,把玫瑰花插在靠近阳台的一个茶绿色小茶几的花瓶里。每次他都会叮嘱来家里打扫卫生的小时工,注意不要把他插在花瓶里的玫瑰花给丢了,即便那束玫瑰枯萎了,发霉了。

    他这两年里,每个月总会抽那么一两天,在阳台边的藤椅上发会儿呆,睡很久,想起林隐在的时候,他们在一起在相似布局的客厅里接吻,一起吃很多顿平常而又温馨的饭菜。

    在晌午过后,大约两点多,太阳最炽热时,顾小北能够感觉到阳光落在脸颊上的温度,是那样温暖,像冬日壁炉里的火焰炙烤着短羊绒的地毯,幸福感油然而生。

    顾小北的脸颊变得暖洋洋的,好像被林隐亲吻过一样,带上了一层滚烫的热。

    直到他午睡醒来,看见原本放在自己胸口的那本《庄子》掉到了地上,心脏开始难以呼吸,脑袋有片刻的晕眩,他才把盖在自己身上的薄薄的毯子拿开,坐起来。

    他的目光落在茶绿色小茶几上的枯萎粉玫瑰上,有片刻的不知所措,在那时候,他想念林隐的渴望达到峰值。

    “跟以前一样?”花店老板苏珊笑盈盈地问他。

    顾小北在大学时并没有多少朋友,他大多数时候都不知人间疾苦,不混社团,在宿舍待的时间也少,上完该有的课程后,他就忙不迭地跑回林隐的公寓里待着。

    他和室友的关系也并没有多亲密。

    当时他们班的同学都一致认为顾小北十分奇怪,要说孤僻呢,顾小北他并不孤僻,他懂得如何跟人打交道,和人交流起来也是有说有笑,让人觉得舒服。

    但好像谁都走不进顾小北的生活里,顾小北的生活形成了一个怪圈。

    谁都知道班级里有顾小北这么一号人物,家世不错,性格好,外形好,讨人喜欢,但极少有人知道顾小北喜欢什么、爱做什么活动、爱吃什么、参加什么社团等。

    苏珊是个稀少的例外,她是顾小北大学时同专业同班级的同学,因为性格孤僻,加上总是阴差阳错地撞见顾小北和林隐的亲热,导致她对顾小北的了解要比同班的其他同学要多一些。

    “嗯,跟以前一样,不过我想多要一朵红玫瑰。”顾小北双手插在大衣的衣兜里,有些紧张地握着手机。

    苏珊的花店开在商业区,地点是黄金位置,租金很昂贵,但花店的盈利情况并不足以支持这样的租金,因为附近愿意为鲜切花买单的人少之又少。

    大多数在高档写字楼里上班的白领总是表面上光鲜亮丽,像是沙滩上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漂亮海螺,然而一到夜晚,白领们总是匆匆地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公寓或出租屋,过着合租或独居的生活,很少有人会在这样的孤独里抽空为一朵浪漫的鲜切花买单。

    ——他们更倾向于醉人的酒液或一张电影票填充自己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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