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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和白色花纹彼此靠近,彼此交汇,却又彼此影响。
如同他和季沨。
他们相遇是一场偶然,但是最终,怯懦之人学会勇敢,狡诈之人学会赤诚。
他们彼此改变,彼此浸染。
互为猎人与猎手。
“我记得之前在恋综上我跟你说过,”陆屿洲拿过季沨手里的话筒,“你已经走了很多了,所以现在,一步不用靠近。”
“我会自己走向你。”
陆屿洲从来都是这样的人,也许笨拙,但是决定之后,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一辈子的承诺:
“季沨,在遇到你之前,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某一天或许会生出这样的想法。”
“我好像从来都没有跟你说过,我是怎么确定自己喜欢男生的。”
陆屿洲望着季沨脖颈上璀璨的蓝色,眸色幽深:“五年前,我去巴黎一个服装展的时候,看到一个男模脖子上戴了一个鸢尾花的choker。”
“当时我第一次清醒地在一个男人身上感受到美这件事,很奇妙,我当时不知道是为什么,直到今天看到你戴上它。”
“季沨。”陆屿洲轻声开口:
“原来我只是从他的身上,看到你的影子。”
原来即便是酒精麻痹意识,大脑清空记忆,那些曾经遇见的,亲吻过的人,还是会琥珀般凝结在他的梦里。
原来他在山庄里走向季沨的那一刻,并不是见色起意,而是命中注定。
原来他当初跟设计师交流时隐约缺少的东西,直到这一刻才得见圆满。
季沨一直从前以为那句一见钟情,说的是在酒会。
却原来,原来他们居然真的是一见钟情。
“很抱歉,晚了五年才回来。”
陆屿洲双膝点地,轻声询问:“季沨,你愿意跟我共度余生吗?”
掌声和欢呼声几乎要冲破穹顶,陆屿洲和季沨在台上接吻,他们相拥在一起,脚下晃动的波浪便跟着停下。
那一刻,风平浪止,季风泊洲。
满世界的礼物的人终于被人记得了生日,遍地租房的人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蓬塔和大理的房子同用一个密码。
陆屿洲和季沨吻到深处,又贴着耳垂说了句话。
声音太大,祝福太多,没人发觉他们说了什么。
但只有他们彼此知道,那段话是:
“刚刚忘记说了——”
“哥哥,你戴这个choker很性感。”
“谢谢,你的腰链也不错。”
有人附在耳边,声音温热,是在重重人群里隐藏的悸动暧昧:
“今晚可以戴着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