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深渊 灵能黑客与【恶魔】(2/2)
只是始终无果。
而抛开历代因为各种原因,沉入深渊的技术丶资料与资源。
那些藏匿于深渊,陷入癫狂的人工智慧们,许多以前都是科研型,这些年不断演化分析那些技术资料,也许大部分产物还是不够看,但总有可以利用丶乃至令巨企都搞不清原理的产物——某种意义上,整个【深渊】就是一座近乎「黑箱」的抽卡池!
只要投入资源,总有一发回本的那一天。
伱现在不能回本,一定是你投入的资源不够多——为什麽不再建立六百四十八个深潜仓呢?
于是,冠以【恶魔】之名的「灵能黑客」就此诞生。
【深渊】划分为七重深度,危险性逐级递增,对潜入者的「技术」与「灵能」要求也越高。因此,灵能黑客们便以「深度」作为彼此间能力高低的等级划分。
闪星作为「深度3」的【恶魔】,这代表她可以在深度3的深渊中长时间稳定停留——重点是「稳定」而非「停留」。
这代表闪星有资格面对绝大部分位于深度3的威胁,而倘若是类似一不小心误入这种情况,就算一口气潜到深度6,那也不值一提——不,这种家伙在踏入深度6的那一瞬间,大概就会心智崩溃,或者沦为灵能畸变物。
而一位深度5的【恶魔】,甚至足以在深渊中划分出一片属于自己的私人网域,以此作为自己的领土——这种等级的灵能黑客,会被冠以【深渊领主】之名。
一位「深渊领主」,哪怕是巨型企业也愿意予以正视。
当然,也仅仅是正视。
想要真正抗衡一座巨型企业,平起平坐,甚至一定程度上压制住对方,必须是深度6的「深渊之王」。
哪怕是前世的自己,也只认识一位「深渊之王」,而且确实只是「认识」,双方见过几面的这种程度,谈不上什麽交情。
而出于「深渊」的原因,灵能黑客们被称作「恶魔」,于是同样效仿神话中的【真名】也应运而生——简单来说,【真名】可以概括为灵能黑客的真实姓名丶个人信息丶私网IP丶肉身物理地址等一系列信息的集合。
不过相教于神话传说之中,凡人也能凭藉掌握的「真名」威胁与支配「恶魔「,灵能黑客的【真名】则显得有些微妙了。
有一部分的灵能黑客确实很怕这个,毕竟当他人掌握你的【真名】时,就算网络上无法战胜你又如何?直接派遣武装人员破门而入,脑机接口一拔,全覆式束缚器一带,镇静剂一打,十几把枪顶住头,你又怎能做什麽呢?
毕竟,不是每一个灵能者都是高环灵能者,以及擅长战斗。
只是。
对于有些人来说,【真名】就无所谓了。
这个时代,每一位灵能黑客都知道。
在巨型企业【零度网络】总部的最深处,一位尊崇的深渊之王盘踞于此,俯瞰尘世众生。
——深度6,「十域之主」,德怀特·布鲁克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