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不列颠的军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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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瑟听到这儿,倒也没有急着和普伦基特交代任务,而是转而同普伦基特聊起了天,试图安抚这位下属的情绪。

    「托马斯,我向你保证,如果厅里的任何人告诉你,我下令暗杀威灵顿公爵,伱都可以立马掏枪把他毙了,并到我这里用他的脑袋领取赏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普伦基特闻言,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他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抬起袖子擦了把脑门上的汗。

    「长官,有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您可能不知道,老鼻子对我们这群老兵来说意味着什麽。我们这些士兵当中有很多人都讨厌打仗,但是,我是说但是……如果英格兰一定要陆军为之效力,并且我也在军中的话,那麽我们希望指挥我们的一定要是老鼻子。

    虽然他的军法很严厉,可每次跟着他打仗的时候,他一定会关注我们的利益,并且我们永远不必害怕敌人。尤其有两件事情,是我们一定能放心的。

    第一,不论处于多麽恶劣的条件下,我们一定总是能够得到充足的补给。第二,不论敌人是谁,即便是苏尔特丶马尔蒙还是拿破仑,我们肯定能把敌人揍得屁滚尿流。对于我们这些士兵来说,除此之外,我们还能要求什麽呢?

    每次看见他踩着低筒靴,穿着白色马裤和深蓝色燕尾服,戴着白色领巾和三角帽站在山岗上的时候,大家伙就会觉得很安心。我敢同您打保票,凡是在拿破仑战争时期服役过的家伙,没有一个不想为老鼻子效力的。」

    亚瑟闻言笑道:「他在打仗的时候穿着这麽朴素吗?这和我听到的情况不一样啊!我以前同警司们聊天的时候,听他们说大部分军官哪怕是打仗的时候都喜欢衣装华丽丶穿金戴银的装饰自己。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皇家海军的霍雷肖·纳尔逊,他喜欢穿着配有绶带的华丽上衣,佩戴镶嵌珠宝的勋章,在胜利号上非常引人注目。所以他才会在特拉法加海战快结束的时候,让狙击手一枪给毙了。」

    普伦基特一谈起过往的经历,整个人仿佛都变得有活力了,他哈哈大笑着说:「没错,大部分军官是喜欢穿漂亮衣服,在战场上也要把自己打扮的像是出席舞会似的。但老鼻子和您一样,他是很特殊的一个,他在战场总是穿着朴素,从不特意标榜自己。因为他明白,即便他不穿金戴银丶矫揉造作地装饰自己,我们这些部下也都认识他是谁。」

    亚瑟问道:「听你的意思,威灵顿公爵很亲近士兵,所以你们才都认识他?」

    「不不不。」

    普伦基特从路易的手中接过装满白兰地的酒杯,道了声谢后一口灌下去,旋即开口道。

    「老鼻子从不和我们打笑说趣,那不是他的风格,在大部分情况下,他都表现的很冷静和严肃。喜欢和士兵们开玩笑的是普鲁士的布吕歇尔元帅,我曾经见过他一面,就是在滑铁卢的时候,那时候他刚刚带着普鲁士人脱离法军的追击,我们在路边遇见了他和他的军队。

    我还记得,那个74岁的老头子虽然四肢到处都是擦伤,但是依然精神抖擞丶情绪高昂。他用白兰地清洗了自己的伤口,又猛灌了一瓶烈酒,虽然骑马对他一定很痛苦,但他还是骑着马一路跟我们聊天讲笑话。我们那时候的情绪本来很低落,但这老家伙的幽默就像野火一样很快就点燃了整个纵队。

    我虽然没能和他搭上话,只是远远瞥见了他一眼。但是,如果我有这个机会的话,我非常希望告诉这位老英雄,虽然他被法国人打的很惨,但是能看到他从法国人的追击中成功逃脱,我心里还是异常的高兴,而且我相信95团的所有人一定都是我这麽想的。」

    亚瑟听到这里,饶有兴致的应道:「听你这麽说,我忽然觉得战争好像没有那麽可怕了,因为这里貌似有许多有意思的事情。」

    普伦基特闻言脸色一变,他连连摆手道:「不,长官,您可千万不能这麽想。您觉得有意思,是因为我光挑有意思的地方讲了。实际上,我们95团在滑铁卢的时候,三分之二的军官,超过一半的弟兄都在四臂村战役中阵亡了。

    我们隔壁的42团在四臂村战役开始的第一天就被法军炮火覆盖,早上他们还有526人,到了晚上就只剩238人。您应该知道第42团的外号吧?黑卫士,苏格兰高地步兵团,就连他们都这麽惨,就别提其他团了。当时我们简直都快撑不下去了,老鼻子也发现我们需要支援,所以他赶忙把林肯郡的69团派过来支援。

    但可惜的是,老鼻子虽然有眼光。但负责统领我们右翼的家伙是个蠢货,那个奥兰治亲王『苗条的比利』。当时他才23岁,就是个屁都不懂毛头小子。他命令我们几个团派成横队应敌,我们95团的几位营级指挥官向他提出严正抗议,但这家伙却依然固执己见。

    而当构成横队的命令传达到各团时,克勒曼的胸甲骑兵正在我们各单位之间横冲直撞。切换阵型让他们一下子就发现了我们的弱点,并趁机发动了进攻。73团由于距离博叙树林足够近,所以匆匆撤入茂密的灌木丛中掩蔽。33团则勉勉强强组成了一个方阵防御,可69团就惨了,他们被困在战场中央,遭到了骑兵的猛烈冲击。

    混乱的队形转换导致第69团直接被当场歼灭,而且他们的王旗也被法国人缴获,只有少数人逃到附近的友军方阵。您可能不知道丢失军旗对于我们这些军人来说是何等的奇耻大辱。军旗几乎有一种神秘学上的意义,为了保卫军旗,士兵们可以像恶魔一样厮杀。

    当69团发现他们的军旗丢了的时候,他们确实就是这样发疯了。69团的掌旗官克里斯多福·克拉克发现自己丢了旗,立马就红了眼重新杀入包围圈,一个人干掉了三名法兰西的胸甲骑兵。等他抱着69团的旗子出来的时候,我的上帝啊!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他身上足足负了22处刀伤,浑身上下简直没有一块好肉,伤口四处都在飙血。但上帝保佑,这家伙的生命力很顽强,或许上帝也觉得他是个好样的,所以他最后活了下来,并且后面还加入了第42苏格兰高地步兵团继续服役。」

    亚瑟听到这里,忽然抬手示意普伦基特打住:「等等……托马斯,你说的那位掌旗官克里斯多福·克拉克?难道就是咱们这里负责审讯的……克拉克警督?」

    普伦基特微微点头道:「没错,就是他。长官,您现在应该知道为什麽厅里没有一个人敢同克拉克警督叫板了吧?哪怕是罗万厅长和梅恩爵士平时都对他很尊敬。」

    说到这里,普伦基特还有些不确定,他捧着酒杯犹豫了半天,又补充了一句:「阁下,像是克拉克警督这样,或者是我这样的人,是永远都不会冲着威灵顿公爵出手的。因为他这个人,对于我们这些士兵而言,就像是整个不列颠陆军的军旗,谁要是动他,我们都会红眼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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