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贿选风波(2/2)
因为未成年罪犯还不具有完整的判断能力,所以对于犯下较轻罪行的儿童犯,可以用让吉普赛人陪伴其一个月丶鞭刑丶枷刑等其他措施来代替入狱作为惩罚。
而对于那些犯下非暴力重罪的,但却怀有强烈的悔过心的7至14岁儿童,可以酌情考虑不判死刑,而是改判流放等次一级或更次一级的惩罚手段。
但是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如果罪犯的身体状况欠佳,又或者是犯罪时年龄过小,因此导致其不适合流放的,我也不会考虑动用这一惩罚措施。
所以,如果是我碰上了这种情况,比如一位犯有盗窃罪的儿童犯。
涉案金额在十先令以上的,判处八年监禁。
涉案金额在五到十先令的,判处五年监禁。」
陪审团里那个自称是三个孩子母亲的胖女士问道:「那如果是盗窃七先令六便士呢?」
「女士,你这可就有点太让我难做了。」
治安法官听到这话,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回答了问题:「七先令六便士就判四年监禁吧。」
「四年监禁?」
陪审团员们听到这话,一个个又犹豫了。
他们还是觉得这麽判太重了。
正在这时,皮尔夫人突然说话了。
她从身边抽出了一把洁白的蕾丝边遮阳伞,将其放在了桌面上。
「法官先生,能否请您对比一下我手中的这把遮阳伞与您手中的证物。我怀疑它们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
「嗯?」治安法官连忙戴上了眼镜:「请您把东西呈交上来。」
法警连忙将作为证物的遮阳伞和皮尔夫人的遮阳伞摆到了法官的面前。
在经过仔细对比后,治安法官惊呼道:「天啊!这两把伞简直一模一样。亚瑟警官,起诉书里不是说这把伞只生产了一个批次吗?难道受害人南希女士向你们作了伪证?」
亚瑟也没弄清楚这到底是什麽情况。
他皱着眉头思考着,但还没等他想明白,皮尔夫人又开口了。
「法官先生,南希女士应当没有作伪证,这把伞确实只生产了一个批次。
因为这把伞是刚刚当选下议院议员的乔治·莫里斯先生特地去工厂定制,并拿来答谢支持者的。
刚刚我看到证物的时候就觉得熟悉,后来仔细回想,才想起在案发的3月25日当天,我应该是和南希女士出席了同一场竞选演讲集会。
那场演讲集会的主办人就是议员乔治·莫里斯先生,当时他一共向在场的女士们派发了一百把这种款式的雨伞。
他还再三向我们申明,这只是一件用来表达感谢的丶平平无奇的小礼物,值不到许多钱,并不是想拿它来贿赂大众。
也正是因为莫里斯先生向我们再三保证,我才收下了这把伞。
如果他告诉我,这把伞价值七先令六便士,我说什麽也不会收的,因为这简直就是在玷污他纯洁无暇的名誉。
如果您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现在就去给莫里斯先生去信,相信他会非常愿意来到法庭上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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