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孩子(二更在早上八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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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法子行得通,必然有人做,只是没想到私底下都已经习以为常TC

    他叹了口气:「程观主,德阳城里是不是有许多铺子被江湖散修占了去?」

    「嗯?啊,是的。」

    「那比如说,我开了一家铺子,有个散修想要占了,我平时也向城里缴纳税武。这时候我去城主那里告状,城主会不会管呢?」

    程佩心愣了愣,似乎没明白他是什麽意思,皱眉稍稍一想:「寻常人不会这麽做,哪怕做了,也是不会管的。道友,怎麽了?你看上了哪间铺子?」

    李无相摇摇头,又点点头:「没有。随口问问,那观主去准备吧,到时候叫戈。」

    程佩心应了一声,看着仍有些疑惑,转身又走回到石桌子边坐下了。

    李无相看了一会儿那孩子,走进自己的房间。

    回来时高高兴兴,此时觉得有点扫了兴致。不是因为那孩子的事,而是因为也发现,这世界跟自己想的完全不同,

    提到法帖时,曾剑秋跟他说了争夺法帖的事,总结起来,就是强则有理,弱该死。他以为这种行事准则仅在修行界,经过今天在德阳的见闻,他意识到这羊的准则在整个世界都起作用。

    你开了一家店,被强者霸占了,即便你被打死,无比冤屈,但似乎只要是不被绝天多数父拳为共识,茵这面很爹时候也能大。

    这世界是连这种体面也没有的。因为有修行人,有无法抗衡的强大力量,因匕也就不需要那种体面了吧。

    他忍不住又想到了陈辛。

    陈辛一家给他的感觉很好,可之前王家那父子三人在私底下说,镇主前些日子曾从他家拿了一头鹿走,薛宝瓶被欺负的那些年里,陈辛这镇主也并没有给她故主。

    他从前觉得这些事有些别扭,如今全想明白了。

    「只要不出事,就是合理的」一一这是这个世界包括那些「好人」在内的共只。

    李无相把小剑从嘴里吐了出来,拿在手中看了看。这时候太阳才开始西倾,

    日光里微微透了些橘红色,照在这小剑上,将它都镀成金黄了。

    离开金水的时候,他只是想要找到为自己弄出五脏六腑的法子。前些天果然年到了,一时没想到往后要做什麽,而觉得把许道生的后事处理掉,可以先找个也方独自修行,等实力强大之后再在这个世界到处看看,见识见识来处所没有的东西。

    但现在他又看这小剑,忽然意识到那位曾老哥在这世上是多麽难得的一个好人了。而那些剑侠,该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他来处的「好人」这个定义的一群丶与他的道德观最接近同类了。

    那现在。他直的想要做剑侠了。

    如果自己暂不能庇护自己,非要暂时投靠一个强大势力的话,剑宗,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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