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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铃兰攥住那几枚七仙门的令牌,飞身上了鲲舟。原来那艘鲲舟仍然停在原地,只是在刚刚那几名修士无论是用神识还是用肉眼,都无法察觉到丝毫气息罢了。
停留了片刻的鲲舟重新动了起来,那笼罩着鲲舟的云雾也缓缓收拢,最后化作一条雪白的披帛挂在莫铃兰臂弯上,随她行走,似流风回雪,似海浪摇曳,如此柔美之物,却看得一众跟随的修士脊背发凉。
他们都是投效朝歌的修士,其中最早进入朝歌的也有三四年了,自认论修为论业绩,都不输给最先跟随陛下的那群杂役,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都越不过这些人。
起先还以为是陛下念旧。可直到这次跟随出海,见识到莫铃兰的实力,才发觉自己之前是坐井观天了。
她那命器,分明就是个柔软的布条,听说以前还是个整日上擦灰尘、下洗脏碗的抹布,究竟如何修出来这般厉害的神通?
不但能隐匿气息,连元婴达能都无法察觉,还能作为斗法利器,悄无声息就将人身上的一部分给抹除了!
她如今还只是金丹,将来若是成了元婴化神,那这神通,又该有多了不得!
眼见莫铃兰进了船舱,坐在甲板上的一名金丹修士擦拭着手中一对短剑,心中很是唏嘘。想当年,他刚刚入朝歌时,见朝歌大多数人的命器都乱七八糟,就自以为必定能鹤立鸡群。
毕竟他的命器可是一对短剑!天生就有杀伐之能,若非得罪了上流仙门的天骄,也不必逃到朝歌来。
可在朝歌呆久了以后,他发现朝歌的理念与所有仙门都不相同,这里从不以命器种类就将修士分为三六九等,这里鼓励所有人都将命器发挥价值。
不止如此,朝歌的勤务司有数百吏员,每日就钻研怎么利用各种命器,无论什么命器,都能在朝歌安稳落地,找到存在的意义。
进入朝歌的,不止有凡人,还有各种命器不受待见的散修,他们一开始或许都是贪图朝歌的灵脉和便利,但在朝歌呆久了,无一例外都对朝歌生出了归属之心。
无他,朝歌的日子过得太舒服的,并非只是修行上舒服,更多的是心里舒服,还有人在朝歌找到了自己的道心,在朝歌扎根生长,连带着家族老小都搬迁了过来。
当初大难临头时,可是有不少在两大宗下令屠城之前就自愿留下的修士。
这种将朝歌视作家园守护的归属心,是那些上流仙门用尽办法站短弟子尘缘又许以利益栽培才能换来的,而朝歌从不这样做,城门就在那里,任你来去。
可日积月累的,就是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死心塌地留在朝歌。
想到这里,金丹修士心里慨叹越多。原本以为,朝歌迁入六幕山后安定下来,自己这命器既不能种田又不能兴旺百业的,只能辛辛苦苦也野外打料。
然后朝歌收到了外界求援,他振作起来,以为凭自己这善于杀伐的能耐,在外海上立下功劳。
却没想到,这些命器并非武器的同僚,打起架来一个比一个凶,就连这位往日里斯斯文文的舆情司莫司正,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残家伙。他预想中大杀怨魂,狂揽功绩的场面并未出现。
这一波三折的心境变化,着实给了他一个教训。
他摸着自己这对短剑,心中转过了无数念头。
老话说穷则思变,这道理如今落到自己头上,也是一样。他想在朝歌留下响当当的名号,就不能再如以往那般自视甚高了,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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