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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儿子忍受了无数委屈,最终儿子跟丈夫一样给自己捅刀。
这是她的亲生骨肉吗?
这是冤孽!
【我在村里的上空,看着这满村的怨气,第一次感受到了为难。
这作孽的村子,怨鬼如此之多,每个冤魂都在召唤我,我该先处置哪一个才好?
死了的怨魂眼看着要朝着厉鬼发展,活着的人眼看也活不了几天,为什么这些无知的村人还能毫无愧疚的活着、毫不顾忌地继续作恶?
他们出生时,是把良心当成胎盘喂狗吃了吗?
还是说搞错了孩子,把没脑子的胎盘养大把孩子扔了?】
第67章 《我在大明当邪神》9
【我飘出村子的时候, 看到了村里池塘里凝聚的女婴怨魂,密密麻麻,挤满了池塘。
我走到村外的时候, 看到村里的男人领着自己的妻子,跟另一个外村的男人一手交钱, 一手交人。
我听到外村男人说:“我女人生过两个儿子, 保证能给你生个儿子。”
村里的男人语带嫌弃:“要不是我娶不到媳妇,我才懒得买你家的女人生儿子。不过说好了, 三年时间,生了儿子归我, 三年内你不能来找她。”
外村男人赔笑:“虽然不好看也不是黄花闺女, 但是你放心, 能生!三年,三年一定能生!”
在他们交易的时候,女人一脸麻木地站在两人中间,没有说任何话,也没有任何表情。
我仿佛看到了她脖子上无形的绳索,看到了她疲惫的身躯,在不同的家庭里辛苦耕耘, 最后能得到的只有皮鞭。
村里的男人牵着外村男人典当的妻子,回到村里自己家中。
他们路过村口的小池塘,村里男人还威胁女人:“如果你生了女儿, 我既要把她溺死在这里。如果你连续三年都只能生女儿, 浪费我的钱财,我就把你也溺死在这里。”
我看到, 女人空洞的双眼看向池塘,眼神甚至有了一丝渴望……】
“这是典妻?”
南宋, 文人洪迈一下子就看出了这个交易到底是在做什么。
因为宋朝的商品经济发达,女子和女性的生育能力也变成了一桩买卖。
典妻,又叫租妻,一般是娶不上媳妇的男人出钱购买别人的妻子给自己生孩子。双方会写下契约,约定好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典妻原本的丈夫不得与她相见。
不止是典妻,宋代还有职业妾室,同样是写下契约约定好做多长时间的妾,甚至还有贫苦人家从小养女儿就是为了长大卖给有钱人做妾,还可以这家做几年,那家做几年。
在《水浒传》中,鲁智深吃酒时遇到哭泣的金家父女就是如此,金父当时哭诉的也不是因为金翠莲被郑屠逼迫做妾,而是逼迫之后不给钱。后来鲁智深再遇时,金翠莲已经成为了赵员外的妾。
洪迈在自己的《夷坚志》中写穷人:“典质妻子,衣不蔽体,每日求乞得百钱,仅能菜粥度日。”
元朝时,曾经明令禁止: “受钱典妻妾者,禁。”
但却有禁无止,明清晚期因为男女性别失衡,反而越发普及。
文人同情典妻的男子家中贫困,却不知道,卖妻生子的男子等协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