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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六岁起就有写日录的习惯,这么多年一直坚持,鲜少落下过。但年少的事情尚且能直言写到日录里,做官之后,却不能如此写真话了。
他便将不好明说的事情隐去,不写经过,只写下一两句感慨。
今日也是一般的,先直白写大雪封路行走不易,路上吃食变贵。再隐去驿站里的见闻,无头无尾在纸上写道,“行至驿站,无缘无故被一狗狂吠,实在是晦气。”
想了想,又想起姜三狗身边始终不发一言的姜姑娘,便继续写道:“佳人与狗,并不相同。”
虽然姜姑娘最开始看他那一眼着实古怪了些,后头也一直垂头敛眉,但他看得出,她对他毫无嫌弃厌恶之意。
而后又琢磨着那古怪的眼神,却又琢磨不出意味来,只能先搁笔,在屋中踱步,另盘算起自己到洛阳要做的事情,等到回神时,已经是寅时了,天方大白。
他脱了衣裳上床睡觉,刚闭上眼睛,却突然福临心至一般,猛的一个机灵爬起来研墨,然后斟酌提笔:“廊下初相遇,疑我是故人。”
但他确实不认识她。是什么时候碰见过却忘记了吗?
应该也不会。姜姑娘一双眼睛长得极好,眉眼英气,带有飒飒爽利之风,更有一股若隐若无的杀气,想来他见过就不会忘记。
那就不想了,他向来不是个喜欢究其根本的人。
这般写好了,才算是舒服,才觉得自己一天的事情做完了。于是沾床就睡,一觉到天亮。
雪终于停了,满世让白。
谢让下楼的时候,姜三少爷正催着驿站里的管事带人让扫积雪,管事的点头哈腰,背过身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可巧,被谢让看见了。
管事的就露出求饶的嘴脸,谢让笑着点头,他才舒口气离开,满头大汗。姜三少爷已经看见谢让了,顿时脸色更差,谢让跟他打招呼,他也不搭理,只敷衍的嗯了声,转身就走。
他提了食盒去跟姜姝用早膳,骂道:“驿站里一群蠹虫,连条道也扫不出来,若不严厉些,便当我们是摆设。”
他说到这里,越发的嗤之以鼻:“这也不奇怪,蜀州蛮夷众多,实在是不可教化。”
姜姝吃完一个肉包,听见“蜀州蛮夷不可教化”几个字,突然知晓自己当年为什么不能与这位三哥平和相处了。
这般的话,她之前定然是听了就不舒服,非得记在心里,等有朝一日找到机会暗暗骂回去才甘心。但彼时年少,刚到洛阳,兀自惶恐,恐怕骂回去了又怕他怪罪,故而深夜难眠。
痛快了又没痛快。
她在镇国公府两年都是如此。
真是拧巴得很。她当年应该也曾讨厌过如此别扭的自己。不过现在被磨平了棱角,连倔骨都撒上了柔光,倒是觉得之前的她鲜活。
又有何错呢?细究起来,她以微末之身来富贵之家,能做到当年那样,已经很不错了。
至少嘴巴上没吃过亏。
现在就更不可能吃亏了。
姜姝轻声笑了笑,捏起一个肉包,心平气温的道:“我看他倒是不见得有多狂妄。”
姜三少爷皱眉:“如何不见得?”
姜姝:“昨日三哥对他不客气,他可曾对你出口不逊,大打出手?”
姜三少爷自有道理,“我们是镇国公府,他即便是仗着邬阁老的势,也不敢在我面前